遼寧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登記工作有關要求通知


遼住建注〔2014〕17號
關于開展遼寧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登記的通知
根據關于印發《遼寧省監理工程師管理辦法》的通知(遼住建發〔2014〕10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規定,結合遼寧省監理工程師(以下簡稱省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工作已完成情況,現將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登記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在遼寧省域內,已取得《遼寧省監理工程師證書》和年齡在60周歲以下的登記人員,在登記有效期屆滿,仍需在原聘用企業繼續從業的,在滿足省監理工程師繼續教育要求的條件下,可向本市(縣)建設主管部門提交延續登記申請。
二、申報程序
滿足申報范圍的省監理工程師所在聘用企業需核驗申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并將申報材料報送至所在地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
各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需對本市(縣)企業提交的延續登記申報材料核查后留存一份,并將另一份合格材料加蓋本市(縣)建設主管部門公章后,報送至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三、申報材料
申請延續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遼寧省監理工程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遼寧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登記申請表》(見附件一);
3.申請人與聘用企業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申報材料需用A4式紙一式兩份上報至本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市級留存一份,另一份(含證書原件)及人員匯總信息(見附件2)由市級上報至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
四、其他
1. 2014年12月5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我省將集中受理各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審核上報的執業印章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的延續登記申請。未能參加集中辦理的人員可持本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的證明,于2015年2月1日后直接到省注冊中心辦理。
2.自2014年12月31日后,遼寧省內省監理工程師執業印章過期并未在原聘用企業延續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將注銷其登記狀態。
3. 市(綏中縣、昌圖縣)建設主管部門需認真核查聘用企業提交的延續登記申請。對存在虛假勞動合同將不予受理審批,并向省級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有關情況。
4.遼寧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執業資格注冊中心聯系人:侯琳,聯系電話:024-23974410。遼寧建設執業信息網網址為“www.zczx.lnjst.gov.cn ”。
附件1:遼寧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申請表.docx
附件2:遼寧省監理工程師延續申請匯總表.docx
二○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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