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七章考點:設備運抵現場的工作
特別推薦:2014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第七章知識點匯總
設備運抵現場的監理工作
1.做好接貨的準備工作
(1)供貨方應在發運前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采購方發出通知,監理在接到發運通知后及時組織有關人員做好現場接貨的準備工作,包括通行的道路、儲存方案、場地清理、保管工作等。
(2)供貨方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有關內容通知采購方,接到發運通知后,監理應組織做好卸貨的準備工作,包括卸貨的機械和人員、安全措施、維護保養等。
(3)如果是發運到鐵路或水運站場,應組織人員按時到運輸部門提貨。
(4)如果由于采購方或現場條件原因要求供貨方推遲設備發貨時,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承擔推遲期間的倉儲費和必要的保養費。
2.到貨檢驗
(1)檢驗程序是:
1)貨物到達目的地后,采購方向供貨方發出到貨檢驗通知,監理應與對方代表共同進行檢驗。
2)貨物清點。雙方代表共同根據運單和裝箱單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和件數進行清點。如果發現任何不符之處,經過雙方代表確認屬于供貨方責任后,由供貨方處理解決。
3) 開箱檢驗。貨物運到現場后,監理應盡快與供貨方共同進行開箱檢驗,如果采購方未通知供貨方而自行開箱或每一批設備到達現場后在合同規定時間內不開箱,產生的后果由采購方承擔。雙方共同檢驗貨物的數量、規格和質量,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有效,并作為采購方向供貨方提出索賠的證據。
(2)損害、缺陷、短少的合同責任包括:
1) 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于供貨方原因(包括運輸)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范時,應做好記錄,并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l 份,作為采購方向供貨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索賠的依據。如果供貨方要求采購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貨方承擔。
2)由于采購方的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貨方在接到采購方通知后,應盡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采購方自負。
3)供貨方如對采購方提出修理、更換、索賠的要求有異議,應在接到采購方書面通知后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出,否則上述要求即告成立。如有異議,供貨方應在接到通知后派代表赴現場同采購方代表共同復驗。
4)雙方代表在共同檢驗中對檢驗記錄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可由雙方委托的權威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裁定檢驗。檢驗結果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檢驗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5)供貨方在接到采購方提出的索賠通知后,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盡快修理、更換或補發短缺部分,由此產生的制造、修理和運費及保險費均應由責任方負擔。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6年度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復習筆記2025-10-17
- 2026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要知識點總結2025-10-17
- 高效備考!2026年監理考點精講試聽課正式上線,專治“零基礎沒方向”“老考生卡瓶頸”!2025-09-17
- 免費下載!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錯知識點2025-09-17
- 2026年監理備考:歷年真題+新生備考大禮包,均可領取!2025-09-17
- 2026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知識點:定金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其特點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監理工程師《目標控制》易錯點匯總2025-08-29
- 別再丟分!監理工程師《理論和法規》易錯點匯總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