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監理工程師考試答疑:仲裁原則的分類
更新時間:2013-11-27 13:58:07
來源:|0
瀏覽
收藏


監理工程師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2014監理工程師考試答疑:仲裁的原則有哪些?
問題:仲裁的原則有哪些?
答疑:
(1)自愿原則。解決合同爭議是否選擇仲裁方式以及選擇仲裁機構本身并無強制力。當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貫徹雙方自愿原則,達成仲裁協議。如有一方不同意進行仲裁的,仲裁機構即無權受理合同糾紛。
(2)公平合理原則。仲裁的公平合理,是仲裁制度的生命力所在。這一原則要求仲裁機構要充分收集證據,聽取糾紛雙方的意見。仲裁應當根據事實。同時,仲裁應當符合法律規定。
(3)仲裁依法獨立進行原則。仲裁機構是獨立的組織,相互間也無隸屬關系。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4)一裁終局原則。由于仲裁是當事人基于對仲裁機構的信任作出的選擇,因此其裁決是立即生效的。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監理工程師證有什么用處?含金量+用途全說明2025-09-19
- 新手收藏!監理工程師職責權限全梳理,超清晰!2025-09-19
- 注冊監理工程師執業范圍:能做什么?一文說清2025-09-18
- 監理工程師一年考幾次?全國統一一年1次2025-09-18
- 監理工程師分幾個專業?一文看懂區別與前景2025-09-18
- 監理工程師考試難不難?科目難度分析2025-09-18
- 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全解析,新手入門必備2025-09-18
- 監理工程師證書含金量有多高?看完這篇全明白2025-09-17
- 國家監理工程師專業分類:一文看懂3大方向2025-09-16
- 本科畢業多久能考監理?3年工作經驗+對應專業即可2025-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