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考試常用命題點(6)


1.概 念
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二人將其動產或權利移交債權人占有,用以擔保債權履行的擔保。質押后,當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依法有權就該動產或權利優先得到清償。債務人或者第二人為出質人,債權人為質權人,移交的動產或權利為質物。質權是一種約定的擔保物權,以轉移占有為特征。
2.分 類
質押可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
3.可以質押的權利
匯票、支票、本票、債券、存款單、倉單、提單;
依法可以轉讓的股份、股票;
依法可以轉讓的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
依法可以質押的其他權利。
命題點17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之一――留置
1.概 念
是指債權人按照合同約定占有對方(債務人)的財產,當債務人不能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留置該財產并享有處置該財產得到優先受償的權利。
2.留置權的前提
留置權以債權人合法占有對方財產為前提;并且債務人的債務已經到了履行期。
3.能夠留置的財產
能夠留置的財產僅限于動產,且只有因保管合同、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的債權,債權人才有可能實施留置。
命題點18 《擔保法》規定的擔保方式之一――定金
1.概 念
是指當事人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約定由當事人一方先行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作為擔保。
2.數 額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
3.合同的形式及其生效
定金合同要采用書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口生效。
4.定金合同的履行
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命題點19 施工投標保證
施工項日的投標擔保應當在投標時提供,擔保方式可以是由投標人提供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也可以提供第三人的信用擔保(保證),一般是由銀行或者擔保公司向招標人出具投標保函或者投標保證書。
投標保證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從投標截止日起到確定中標人止。若由于評標時間過長,而使保證到期,招標人應當通知投標人延長保函或者保證書有效期。
查看更多內容>> 監理工程師考試頻道 監理工程師考試論壇 監理工程師課程免費試聽
?2010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網上輔導招生簡章推出
?網校0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網上輔導通過率高達89.74%
最新資訊
- 高效備考!2026年監理考點精講試聽課正式上線,專治“零基礎沒方向”“老考生卡瓶頸”!2025-09-17
- 免費下載!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錯知識點2025-09-17
- 2026年監理備考:歷年真題+新生備考大禮包,均可領取!2025-09-17
- 2026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知識點:定金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其特點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監理工程師《目標控制》易錯點匯總2025-08-29
- 別再丟分!監理工程師《理論和法規》易錯點匯總2025-08-25
-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易錯知識點大盤點,備考必備!2025-08-2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管理組織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