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難點解答五
知識點:無效合同與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1.【問題】下列情形之中,( )的合同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A.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
B.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
C.因重大誤解而訂立
D.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E.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
【解答】答案是ACD。
ACD屬意思表示不真實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因此可能遭受損害的一方可以行使撤銷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其合同。此類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害僅限于合同當事人,這也是判別此類合同與B、E項無效合同的主要判據。B、E項合同為無效合同,其特征是具有違法性,損害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特性,因此,自始無效,不得履行。
2.【問題】下列情形中,( )的合同是可撤銷合同。
A.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
B.因重大誤解而訂立
C.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
D.以欺詐、脅迫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
E.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解答】答案是BCD 。
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是可撤銷的。AE均屬于無效合同法定情形。
3.【問題】依據合同法規定,( )訂立的合同,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撤銷該合同。
A.一方以欺詐手段
B.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C.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
D.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
【解答】答案是 A。
BCD選項均屬于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04、05、06、0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試卷及答案匯總
?2009監理工程師老師輔導,現在報名可獲贈08和07年課程!
4.【問題】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出變更對自己合法權益有嚴重侵害條款的請求后,( )。
A.當事人在仲裁機構裁定前可拒絕履行該合同
B.仲裁機構可裁定變更該合同
C.仲裁機構可裁定撤銷該合同
D.應移交法院判定變更該合同
【解答】答案是 B。
A 仲裁機構裁定前,當事人無權拒絕,必須繼續履行該合同;B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D當事人已向仲裁機構提出,就不再移交法院判定。
【復習提示】
1.無效合同與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概念
(1)無效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2)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3)一般情況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也屬于無效合同;如果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但是未損害國家、集體以及第三方的利益,則屬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2.無效合同的確認
無效合同的確認權歸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合同當事人或其他任何機構均無權認定合同無效。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合同被確認無效后,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即為無效。履行中的合同應當終止履行,尚未履行的不得繼續履行。
(2)對因履行無效合同而產生的財產后果應當依法進行處理,包括以下方面: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繳財產,收歸國有。
4.關于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1)可變更可撤銷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內容變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歸于消滅。
(2)如果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可變更或可撤銷發生爭議,只有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有權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3)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不同于無效合同,當事人提出請求是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主動變更或者撤銷合同。當事人如果只要求變更,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其合同。
最新資訊
- 2026年度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復習筆記2025-10-17
- 2026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要知識點總結2025-10-17
- 高效備考!2026年監理考點精講試聽課正式上線,專治“零基礎沒方向”“老考生卡瓶頸”!2025-09-17
- 免費下載!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錯知識點2025-09-17
- 2026年監理備考:歷年真題+新生備考大禮包,均可領取!2025-09-17
- 2026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知識點:定金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其特點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監理工程師《目標控制》易錯點匯總2025-08-29
- 別再丟分!監理工程師《理論和法規》易錯點匯總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