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重要考點:第一章第一節



第一章 建設工程監理制度
第一節 建設工程監理概述
一、建設工程監理涵義及性質
1.建設工程監理行為主體是工程監理單位
項目法人依據自身需求和有關規定委托監理,在工程監理單位協助下,進行建設工程造價、進度、質量目標有效控制,從而為在計劃目標內完成工程建設提供了基本保證。
2.建設工程監理實施前提
建設工程監理的實施需要建設單位的委托和授權。
3.建設工程監理實施依據
工程建設標準、合同、法律法規、勘察設計文件。
4.建設工程監理實施范圍
建設工程監理定位于工程施工階段,
在工程勘察、設計、保修等階段提供的服務均為相關服務。
5.建設工程監理基本職責
“三控兩管一協調”。此外,還需履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的法定職責。
建設工程監理的性質
服務性、科學性、獨立性和公平性四個方面。
1.服務性
工程監理單位的服務對象是建設單位,但不能完全取代建設單位的管理活動。工程監理單位不具有工程建設重大問題的決策權。
2.科學性
為了滿足建設工程監理實際工作需求,工程監理單位應由組織管理能力強、工程建設經驗豐富的人員擔任領導;應有足夠數量的、有豐富管理經驗和較強應變能力的注冊監理工程師組成的骨干隊伍;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科學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應積累豐富的技術、經濟資料和數據;應有科學的工作態度和嚴謹的工作作風,能夠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3.獨立性
《建設工程監理規范》明確要求,工程監理單位應公平、獨立、誠信、科學地開展建設工程監理與相關服務活動。
獨立是工程監理單位公平地實施監理的基本前提。
工程監理單位組建項目監理機構,按照工作計劃和程序,根據自己的判斷,采用科學的方法和手段開展工程監理工作,這是建設工程監理獨立性的具體表現。
4.公平性
在維護建設單位合法權益的同時,不能損害施工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和責任
(一)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
1.明確了強制實施監理的工程范圍
2.明確了建設單位委托工程監理單位的職責
3.明確了工程監理單位的職責
4.明確了工程監理人員的職責
其中:
1.明確了強制實施監理的工程范圍
五類工程必須實行監理,即:
①國家重點建設工程;
②大中型公用事業工程;
③成片開發建設的住宅小區工程;
④利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貸款、援助資金的工程;
⑤國家規定必須實行監理的其他工程。
1)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眾安全的下列基礎設施項目:
【能源、交通、郵政、水利、城市基礎設施、生態環境】;
2)學校、影劇院、體育場館項目。
(二)工程監理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法律責任
1.工程監理單位的法律責任
區分:
(1)【攬活有過錯、按監理酬金罰】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或改正,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1)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承攬工程的;
2)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工程的。”
“工程監理單位轉讓工程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合同約定的監理酬金25%以上50%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
(2)【故意犯錯、直接罰款】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與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串通,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2)將不合格的建設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
“工程監理單位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承擔該項建設工程的監理業務的,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3)【不履行職責】
“工程監理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并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降低資質等級,直至吊銷資質證書;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1)未對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者專項施工方案進行審查的;
2)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未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者暫時停止施工的;
3)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4)未依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實施監理的。”
(4)《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定,監理工程師因過錯造成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止執業1年;造成重大質量事故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以內不予注冊;情節特別惡劣的,終身不予注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規定,注冊監理工程師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3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年內不予注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注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點擊查看2022監理工程師考試《理論與法規》練習題匯總(1-30)
提醒考生: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一般是3月份左右,2022年監理考試報名時間預計3月開始報名。點擊參考2021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及入口匯總>>由于當前距離2022年監理考試時間較遠,提前大家開啟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以便及時獲取2022年監理考試報名時間。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2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重要考點的相關分享,此外,2022年監理備考進行中,點擊文末【免費下載】按鈕還可獲取2022年監理各考試科目思維導圖/備考學習方法等復習資料,歡迎大家下載閱讀!
最新資訊
- 高效備考!2026年監理考點精講試聽課正式上線,專治“零基礎沒方向”“老考生卡瓶頸”!2025-09-17
- 免費下載!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錯知識點2025-09-17
- 2026年監理備考:歷年真題+新生備考大禮包,均可領取!2025-09-17
- 2026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知識點:定金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其特點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監理工程師《目標控制》易錯點匯總2025-08-29
- 別再丟分!監理工程師《理論和法規》易錯點匯總2025-08-25
-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易錯知識點大盤點,備考必備!2025-08-2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管理組織2025-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