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教材講義:第五章第二節
相關推薦: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五章教材講義匯總
第五章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管理
第二節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訂立
一、建設工程勘察的內容和合同當事人
(一)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委托的工作內容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是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就完成建設工程地理、地質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而達成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建設工程勘察,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建設工程勘察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測量、水文地質勘察和工程地質勘察。目的在于查明工程項目建設地點的地形地貌、地層土壤巖型、 地質構造、水文條件等自然地質條件資料,做出鑒定和綜合評價,為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和施工提供科學的依據。就具體工程項目的需求而言,可以委托勘察人承擔一項或多項工作,訂立合同時應具體明確約定勘察工作范圍和成果要求。
1. 工程測量
工程測量,包括平面控制測量、高程控制測量、地形測量、攝影測量、線路測量和繪制測量圖等項工作,其目的是為建設項目的選址(選線)、設計和施工提供有關地形地貌的依據。
2. 水文地質勘察
水文地質勘察,一般包括水文地質測繪、地球物理勘探、鉆探、抽水試驗、地下水動態觀測、水文地質參數計算、地下水資源評價和地下水資源保護方案等工作。其任務在于提供有關供水地下水源的詳細資料。
3. 工程地質勘察
工程地質勘察,包括選址勘察、初步勘察、詳細勘察以及施工勘察。選址勘察主要解決工程地址的確定問題;初步勘察是為了初步設計做好基礎性工作,詳細勘察和施工勘察則主要針對建設工程地基做出評價,并為地基處理和加固基礎而進行深層次勘察。
(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當事人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當事人包括發包人和勘察人。發包人通常可能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或者工程總承包單位。勘察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是工程質量保障的基礎。因此,國家對勘察合同的勘察人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勘察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依據我國法律規定,作為承包人的勘察單位必須具備法人資格,任何其他組織和個人均不能成為承包人。這不僅是因為建設工程項目具有投資大、周期長、質量要求高、技術要求強、事關國計民生等特點,還因為勘察設計是工程建設的重中之重,影響整個工程建設的成敗,因此一般的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是無法承擔的。
(2)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并且必須在其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超越其經營范圍訂立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為無效合同。因為建設工程勘察業務需要專門的技術和設備,只有取得相應資質的企業才能經營。
(3)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證書、工程勘察收費資格證書,而且應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
關于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我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大量的規章均作了十分具體的規定。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應當按照其擁有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勘察設計業績等條件申請資質,經審查合格,取得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證書后,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取得資質證書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企業可以從事相應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咨詢和技術服務。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勞務資質。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只設甲級;工程勘察專業資質設甲級、乙級,根據工程性質和技術特點,部分專業可以設丙級;工程勘察勞務資質不分等級。取得工程勘察綜合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各專業(海洋工程勘察除外)、各等級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專業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相應等級相應專業的工程勘察業務;取得工程勘察勞務資質的企業,可以承接巖土工程治理、工程鉆探、鑿井等工程勘察勞務業務。
(三)訂立勘察合同時應約定的內容
1. 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提供的文件資料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通常包括:
(1) 本工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3) 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4) 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信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5) 其他必要相關資料。
如果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一項或多項由勘察人收集時,訂立合同時應予以明確,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2. 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現場的工作條件
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可以在合同內約定由發包人負責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應提供的條件, 可能包括:
(1) 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
(2) 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3) 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
(4) 平整施工現場;
(5) 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3. 勘察工作的成果
在明確委托勘察工作的基礎上,約定勘察成果的內容、形式以及成果的要求等。具體寫明勘察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文件的名稱,交付數量,交付時間和內容要求。
4. 勘察費用的階段支付
訂立合同時約定工程費用階段支付的時間、占合同總金額的百分比和相應的款額。勘察合同的階段支付時間通常按勘察工作完成的進度,或委托勘察范圍內的各項工作中提交了某部分的成果報告進行分階段支付,而不是按月支付。
5. 合同約定的勘察工作開始和終止時間
當事人雙方應在訂立的合同內,明確約定勘察工作開始的日期,以及交付勘察成果的時間。
6. 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
明確約定解決合同爭議的最終方式是采用仲裁或訴訟。采用仲裁時,需注明仲裁委員會的名稱。
舉例
1. 關于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當事人的說法正確的是()。
A. 作為承包人的勘察單位可以試試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和個人
B. 承包人須在其核準的經營范圍內從事建設活動
C. 承包人超越其經營范圍訂立的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為無效合同
D.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的承包方必須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資質證書
E. 工程勘察資質分為工程勘察綜合資質、工程勘察專業資質、工程勘察專項資質
答案:BCD
解析:見教材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當事人。
2. 為了保障勘察人完成委托的勘察任務,發包人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下列工作中,不屬于發包人義務的是( )。
A.負責青苗樹木的損壞賠償
B.拆除地上障礙物
C. 提供勘察工作的勞動保護用品和裝備
D.提供水上勘察作業用船
【答案】C
【解題思路】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可以在合同內約定由發包人負責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應提供的條件,可能包括:
(1) 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 (2)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3)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 (4)平整施工現場;
(5)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3. (2014)關于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內容的說法,正確的有( )。
A.勘察人需對發包人提供的文件資料進行核查,并對其準確性負責
B.對工程的勘察許可應由勘察人提供
C.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應由發包人提供
D. 拆除地上障礙物應由發包人完成E.拆除地下障礙物應由承包人完成
【答案】CD
【解析】關于選項ABC: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文件資料,并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通常包括:
(1) 本工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范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復印件)。
(2) 工程勘察任務委托書、技術要求和工作范圍的地形圖、建筑總平面布置圖。
(3) 勘察工作范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坐標與標高資料。
(4) 勘察工作范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信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布圖。
(5) 其他必要相關資料。
關于選項DE: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雙方可以在合同內約定由發包人負責保證勘察工作順利開展應提供的條件,可能包括:
(1) 落實土地征用、青苗樹木賠償;
(2) 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
(3) 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
(4) 平整施工現場;
(5) 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
相關推薦: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五章教材講義匯總
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內容和合同當事人
(一)建設工程設計的內容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是指設計人依據約定向發包人提供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發包人受領該成果并按約定支付酬金的合同。
(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當事人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當事人包括發包人和設計人。發包人通常也是工程建設項目的業主(建設單位)或者項目管理部門(如工程總承包單位)。承包人則是設計人,設計人須為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企業法人。
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的發包方式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發包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或者直接發包。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實行招標發包。直接發包是指建設單位不通過招標方式,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直接發包給選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直接發包僅適合特殊工程項目和特定情況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的發包。下列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1)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2)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
發包方可以將整個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發包給一個勘察、設計單位;也可以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分別發給幾個勘察、設計單位。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設計外,經發包方書面同意, 承包方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設計再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不得將所承攬的建設工程勘察業務轉包。
舉例:
1. 建設工程設計,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的情形是指()。
A.采用專利技術的
B.采用專有技術的
C.需要對建筑造型進行專項設計的
D.需要向原中標人采購設計的
答案:B
解析: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直接發包:(1)采用特定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的;(2)建筑藝術造型有特殊要求的;(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
相關推薦: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第五章教材講義匯總
四、訂立設計合同時應約定的內容
(一)委托設計項目的內容
訂立設計合同時應明確委托設計項目的具體要求,包括分項工程、單位工程的名稱、設計階段和各部分的設計費。如民用建筑工程中,各分項名稱對應的建設規模(層數、建筑面積);設計人承擔的設計任務是全過程設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還是部分階段的設計任務;相應分項名稱的建筑工程總投資;相應的設計費用。
(二)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1. 設計依據文件和資料
(1) 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2) 城市規劃許可文件;
(3) 工程勘察資料等。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交的有關資料和文件在合同內需約定資料和文件的名稱、份數、提交的時間和有關事宜。
2. 項目設計要求
(1) 限額設計的要求;
(2) 設計依據的標準;
(3) 建筑物的設計合理使用年限要求;
(4) 設計深度要求。設計標準可以高于國家規范的強制性規定,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方案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具體內容要根據項目的特點在合同內約定。
(5) 設計人配合施工工作的要求,包括向發包人和施工承包人進行設計交底;處理有關設計問題; 參加重要隱蔽工程部位驗收和竣工驗收等事項。
(6) 法律、法規規定應滿足的其他條件。
(三)工作開始和終止時間
合同內約定設計工作開始和終止的時間,作為設計期限。
(四)設計費用的支付
合同雙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收費標準的規定,任意壓低勘察、設計費用。合同內除了寫明雙方約定的總設計費外,還需列明分階段支付進度款的條件、占總設計費的百分比及金額。
(五)發包人應為設計人提供現場的服務
可能包括施工現場的工作條件、生活條件及交通等方面的具體內容。
(六)設計人應交付的設計資料和文件
明確分項列明設計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設計資料和文件,包括資料和文件的名稱、份數、提交日期和其他有關事項的要求。
(七)違約責任
需要約定的內容包括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和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等。
(八)合同爭議的最終解決方式
約定仲裁或訴訟為解決合同爭議的最終方式。舉例:
1.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示范文本,關于初步設計應滿足的深度要求的說法,錯誤的是( )。
A.滿足主要材料訂貨的需要
B.滿足非標準設備制作的需要
C.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的需要
D.滿足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答案】C
【試題解析】設計深度要求。①設計標準可以高于國家規范的強制性規定,發包人不得要求設計人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設計。②方案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初步設計文件和控制概算的需要; ③初步設計文件應當滿足編制施工招標文件、主要設備材料訂貨和編制施工圖設計文件的需要; ④施工圖設計文件應當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并注明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具體內容要根據項目的特點在合同內約定。
1. 發包人應向設計人提供的設計依據文件和資料是指()。
A. 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
B. 城市規劃許可文件
C. 限額設計依據
D. 工程勘察資料
E. 設計費的計算依據
答案:ABD
解析:設計依據文件和資料:1)經批準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2)城市規劃許可文件;
3)工程勘察資料等。
3. (2014)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有效期限為()(本題目超出了教材的內容)。
A.訂立合同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設計文件止
B.訂立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工程驗收之日止
C.設計人收到定金之日起,至交付全部設計文件止
D.設計人收到定金之日起,至完成工程驗收之日止
【答案】D
【解析】解析本題目需要明確下面幾個概念:
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有效期限是指從合同生效到合同終止的時間。
合同生效:設計合同采用定金擔保,合同總價的 20%為定金。設計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并在發包人向設計人支付定金后生效。發包人應在合同簽字后的 3 日內支付該筆款項,設計人收到定金為設計開工的標志。如果發包人未能按時支付,設計人有權推遲開工時間,且交付設計文件的時間相應順延。
合同終止:在合同正常履行的情況下,工程施工完成竣工驗收工作,或委托專業建設工程設計完成施工安裝驗收,設計人為合同項目的服務結束。
不要被下面概念干擾:
設計期限:合同內約定設計工作開始和終止的時間,作為設計期限,這是訂立設計合同時應約定的內容。
實際的設計期限:設計期限是判定設計人是否按期履行合同義務的標準,除了合同約定的交付設計文件(包括約定分次移交的設計文件)的時間外,還可能包括由于非設計人應承擔責任和風險的原因,經過雙方補充協議確定應順延的時間之和。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2019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教材講義:第五章第二節,大家在備考過程中如需歷年試題、考試大綱等備考資料,可點擊下方按鈕免費下載,更多備考資料持續更新中。
最新資訊
- 2026年度監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復習筆記2025-10-17
- 2026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要知識點總結2025-10-17
- 高效備考!2026年監理考點精講試聽課正式上線,專治“零基礎沒方向”“老考生卡瓶頸”!2025-09-17
- 免費下載!監理工程師考試各科目易錯知識點2025-09-17
- 2026年監理備考:歷年真題+新生備考大禮包,均可領取!2025-09-17
- 2026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考試知識點:定金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全過程工程咨詢實施策略2025-09-05
- 2026監理工程師《理論法規》考試知識點:工程總承包模式及其特點2025-08-29
- 必看避坑指南!監理工程師《目標控制》易錯點匯總2025-08-29
- 別再丟分!監理工程師《理論和法規》易錯點匯總202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