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


【摘要】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為幫助考生順利報考201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參考內容,供大家參考,以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根據《吉林2017年監理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獲悉,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參考如下: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 |
學位或學歷 |
取得學位或學歷后 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業年限 |
|
一 級 注 冊 建 筑 師 |
建筑學
建筑設計技術 (原建筑設計) |
本科及 以上 |
建筑學碩士或以上畢業 |
2年 |
2015年 |
建筑學學士 |
3年 |
2014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5年 |
2012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2010年 |
|||
專科 |
三年制畢業 |
9年 |
2008年 |
||
二年制畢業 |
10年 |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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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學博士 |
2年 |
2015年 |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6年 |
20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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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7年 |
2010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2009年 |
|||
專科 |
三年制畢業 |
10年 |
2007年 |
||
二年制畢業 |
11年 |
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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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 |
本科及 以上 |
工學碩士或研究生畢業 |
7年 |
2010年 |
|
五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8年 |
2009年 |
|||
四年制工學士或畢業 |
9年 |
2008年 |
|||
一、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上述要求執行; 2、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或特種建筑項目不少于一項。 說明:“民用建筑設計”、“其它類型建筑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于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3、職業實踐要求:按照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于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的《一級注冊建筑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 二、考試大綱及成績有效期。2017年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科目及成績有效期等保持不變,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三、考試用書。全國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
注: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
2.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1)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工學)、建筑設計技術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3)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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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為幫助考生順利報考201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的吉林2018年監理工程師考試報考條件參考內容,供大家參考,以助各位考生一臂之力!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 |
學歷 |
取得學歷后 從事建筑設計的最少時間 |
對應的 最遲畢業年限 |
|
二 級 注 冊 建 筑 師 |
本科 及以上 |
建筑學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2年 |
2015年 |
相近專業 |
大學本科(含以上)畢業 |
3年 |
2014年 |
||
專科 |
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 |
畢業 |
3年 |
2014年 |
|
相近專業 |
畢業 |
4年 |
20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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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 |
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5年 |
2012年 |
|
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7年 |
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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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四年制(含高中起點三年制)畢業 |
8年 |
2009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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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制(含高中起點二年制)畢業 |
10年 |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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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建筑學、原建筑設計技術、原建筑設計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8年 |
2009年 |
||
相近專業 |
三年制成人中專畢業 |
10年 |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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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專業、學歷及工作時間按上述要求執行; 2、具有助理建筑師、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并從事建筑設計或相關業務3年(含3年)以上; 3、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3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筑設計四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三級以上項目不少于一項。 (2)在注冊建筑師執業制度實施以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他類型建筑設計小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中型項目不少于一項。 二、考試大綱及成績有效期。2017年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大綱、科目及成績有效期等保持不變,暫停考試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三、考試用書。全國二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考試使用的規范、標準及部門規章見《關于調整注冊建筑師考試書目內容的通知》(注建〔2004〕6號)。 |
注: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建筑師條例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67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1998年版、2012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2004年版)、《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版)等相關規定,“相近專業”:本科及以上為城鄉規劃(原城市規劃)、土木工程(原建筑工程、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工程)、風景園林、環境設計(原環境藝術、原環境藝術設計);專科為城鎮規劃(原城鄉規劃)、建筑工程技術(原房屋建筑工程)、園林工程技術(原風景園林)、建筑裝飾工程技術(原建筑裝飾技術)、環境藝術設計(原環境藝術);中專為建筑裝飾、建筑工程施工(原工業與民用建筑)、城鎮建設、古建筑修繕與仿建(原古建筑營造與修繕)。
2.由于教育部專業名稱調整及高校自設專業的影響,難以列舉所有專業名稱。如專業名稱不在本表內的,可由考生提供學校專業課程設置、培養計劃等材料,按下列情況審核處理:
(1)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建筑學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2)多數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建筑學專業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3)主干課程設置及學時與相近專業基本一致,可參照相近專業相關規定報考。
考試 類別 |
所學專業或職稱 |
學位或學歷 |
專業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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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 境 影 響 評 價 工 程 師 |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見附件5) |
博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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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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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士學位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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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學歷 |
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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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 |
取得上述相應學歷或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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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人員,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三、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聘任工程師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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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譯翻譯 |
一級筆譯翻譯 |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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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級筆譯翻譯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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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有關規定,一級翻譯是翻譯系列副高級職稱,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的方式取得。一級翻譯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參加一級翻譯考試的人員,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核發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2、二、三級翻譯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通過考試取得二級翻譯資格可聘任翻譯職務;取得三級翻譯資格可聘任助理翻譯職務。 3、全國現有215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見附件4)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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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理 工 程 師 |
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 |
1970年前中專 |
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中級職稱任職滿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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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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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職稱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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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報考條件,同時具備下列4項條件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 1970年以前(含1970年)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以上(含中專)畢業; 2. 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 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 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二、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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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技術與軟件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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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考生須在當年通過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通過考試取得初級資格可聘任技術員或助理工程師職務;取得中級資格可聘任工程師職務;取得高級資格可聘任高級工程師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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