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五章附則
更新時間:2020-02-10 11:18:22
來源:環球網校
瀏覽
收藏


基金從業資格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摘要 環球網校小編發布“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五章附則”,備考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們可以參考學習使用。更多基金從業資格相關考點請持續關注環球網校。本文內容如下:
編輯推薦: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法》學習資料匯總
第十五章 附則
第一百五十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募集投資境外證券的基金,以及合格境外投資者在境內進行證券投資,應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規定,報國務院批準。
第一百五十三條 公開或者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證券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其證券投資活動適用本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 本法自2013年6月1日起施行。
①原第十七條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決定》刪除。原第十七條規定:“公開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營管理主要負責人和從事合規監管的負責人的選任或者改任,應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進行審核。”
目前2020年3月基金從業資格預約式考試正在報名中,受疫情影響,為了方便報名成功的考生及時獲取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動態,環球網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2020年3月基金從業資格準考證打印時間的通知,請及時預約。
以上是內容為2020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券投資基金法》第十五章附則,希望大家可以參考著復習,更多資料請點擊文章下方“免費下載”學習。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資料2024-09-20
- 利用大綱備考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考試2024-08-19
- 基金從業資格證:如何高效備考并成功獲取證書2024-07-31
- 可能會考!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內容真題考點:方差與標準差2024-06-27
- 24年11月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備考資料:國內外投資者主要類型2024-06-12
- 2024年基金從業資格證備考攻略:法律法規考前必背句子2024-05-09
- 2024年5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證需要考哪些科目?2024-05-03
- 2024年5月基金考前提分!基金從業考試科目一真題考點整理2024-04-30
- 2024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復習資料:《證券投資》場內證券交易場所-證券交易所2024-04-07
- 2024基金從業資格證考試復習資料:《證券投資》市場風險的類型2024-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