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假設對于中級經濟師成績有異議時,應當在成績公布一個月內,具體時間請按照當地人事考試網通知。
例如:安徽,成績復核時間是2023年1月12日前;
福建,成績復核時間是2022年12月14日至28日。
考生在當地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寫復查申請表,并在成績查詢單中要求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
一、在成績公布一個月內(具體時間請依據當地人事考試網通知),在當地人事考試網下載并填寫復查申請表,并在成績查詢單中指定的時間內持本人身份證件到當地考試中心辦公大廳提交復查申請。
二、成績復查工作由人事部完成,申請人不能查看試卷,復查試卷只看復核申請人在試卷或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否準確,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
三、復查申請表各地區略有差異,考生在成績發布后登錄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具體請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復查考試成績申請表為準 。
四、規定中級經濟師成績復核同一科目只受理一次(具體要求以所在年度為準)
中級經濟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按試卷總分60%劃線,各科目試卷總分統一為140分。即中級經濟師《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和實務》兩門科目的合格標準為8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