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旅游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贛人社字〔2024〕79號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贛江新區黨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駐贛有關單位:
為更好服務旅游強省戰略,進一步加強旅游產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推動我省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贛辦發〔2017〕17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24年起增設旅游經濟專業高級職稱,組織開展全省旅游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對象
在我省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旅游經濟相關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資格設置
旅游經濟專業職稱歸口經濟系列,分高級、中級和初級,高級分設正高級和副高級。名稱依次為正高級旅游經濟師、高級旅游經濟師、旅游經濟師、助理旅游經濟師。
旅游經濟專業正高級采取評審方式,副高級采取考試與評審相結合方式,中、初級實行以考代評的方式。
三、申報條件
旅游經濟專業高級職稱申報條件依據《江西省旅游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申報條件(試行)》(贛文旅字〔2024〕2號)執行。
四、評審組織
旅游經濟專業正高級、副高級職稱評審使用“江西省職稱申報評審系統”,按《江西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贛人社規〔2022〕5號)有關規定執行。評審每年進行一次。
授權江西省文化和旅游廳組建江西省旅游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委員會,負責全省旅游經濟專業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
五、有關要求
(一)開展旅游經濟專業職稱評審,是加強我省旅游經濟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旅游經濟專業技術人員素養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宣傳,支持和鼓勵符合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積極申報,嚴格審核把關,做好申報推薦工作。
(二)評審委員會組建部門要加強評委庫建設,吸納相關專業優秀專家進入評委庫;要建立健全評審工作規章制度,確保評審結果客觀、公平、公正;要不斷探索科學評價方式,提高評審質量。
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