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后,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取得會計、統計、審計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符合以上學歷、年限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工作年限指參加工作的累計年限,沒有特定的專業要求,按照實際工齡填寫即可,專業工作年限是指從事與經濟專業相關的工作時間,相關專業工作年限截止報考當年年底。在進行工作年限計算的時候,要用考生報考經濟師當年的年份,減去畢業證上寫的年份,即可得到相應的工作年限。
高級經濟師實行考評結合的形式,考試通過后,才可以申報高級經濟師評審。具體高級經濟師職稱評定流程如下:
1、申報及審查。符合申報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提交申請,填寫申報表,經單位審查之后,報主管部門(人事檔案托管部門)審核;
2、初審。評委會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查,提交評審組評議;
3、評議。評委會組織參評人員進行考核(部分省市要答辯),提出評議意見;
4、評審。在“評審組”評議意見的基礎上,對參評人員的評議結果進行討論和投票表決;
5、評審結果公示;
6、最后審定、發證。由“評委辦公室”對其評審材料做最后審定。
注:由于高級經濟師評審是各地區自主組織,因此各地評審流程及要求會略有差異,考生請以所在地區發布的評審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