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評委辦公室受理申報材料時間: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2023年6月底前完成評審。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
(二)對于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人員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
自由職業者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可由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等履行審核、公示、推薦等程序,經職稱申報點受理審核后按照規定程序報送高評委。
省直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人員申報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的,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后直接報送高評委。
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委托廣東省經濟專業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評審的,應出具該單位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單位同意委托的函件。
在我省工作的外籍和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可按自愿原則向高評委申報職稱,其中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港澳臺專業人才,可根據粵人社規(2019)38號文有關規定申報職稱。
(三)申報人應對照國家和省的職稱政策及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中《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附件1)如實填報并按時提交全部申報材料。
(四)申報人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提交申報電子材料,并按要求向高評委報送紙質材料(必須與電子材料一致)。職稱評審表格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文件下載欄目下載,其中《廣東省職稱評審表》通過系統自動生成。申報人根據《2022年度廣東省經濟專業人員高級職稱材料填報指南》填報。
按照高評委的評審權限,受理廣東省(不含廣州市、深圳市)各地級市和省屬企事業單位、非公有制組織、社會組織從事經濟相關工作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高級、正高級職稱申報。
受理申報專業為工商管理、財政稅收、金融、保險、運輸經濟、旅游經濟、建筑與房地產經濟、人力資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