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150號部令)第九條規定: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可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1年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1、申報:個人訪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辦事服務→個人行政審批事項→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延續注冊),填寫申請表,上傳相應附件資料,打印申請表以后上報數據。
2、受理:個人端系統直接上報就行,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受理并且核驗,請隨時關注造價系統核驗信息。
3、領證:對舊的注冊證書(仍為11位注冊證號及無身份證號)統一進行換發新證,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新證書以后,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區造價管理部門領取(領取證書前需提交本人兩寸照片至設區市造價管理部門),個人在領取新證書時需交回舊證。
一級造價工程師未在有效期限之內延續注冊的可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學時的要求,等到下次辦理延續注冊的時候辦理。一級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一般一年一次,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合格之后,每四年延續注冊一次,要在有效期限之前30天辦理延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