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150號部令)第九條規定:獲得資格證的人員,可自資格證簽發之日起1年之內申請初始注冊。逾期未申請者,需要符合繼續教育的要求后才可以申請初始注冊。初始注冊的有效期為4年。
1、申報:個人進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務服務門戶”網站→辦事服務→個人行政審批事項→一級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延續注冊),填寫申請表,上傳相應附件資料,打印申請表之后上報數據。
2、受理:個人端系統直接上報就行,由住房城鄉建設部受理并且核驗,請及時關注造價系統核驗信息。
3、領證:對舊版注冊證書(仍為11位注冊證號及無身份證號)統一進行換發新證,住房城鄉建設部核發新證書之后,由企業注冊所在地區造價管理部門領取(領取證書前需提交本人兩寸照片至設區市造價管理部門),個人在領取新證書時需交回舊證。
一級造價工程師沒有在有效期以內延續注冊的需要完成繼續教育學分學時要求,等下次辦理延續注冊時及時辦理。一級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一般一年一次,一級造價工程師注冊合格后,每四年延續注冊一次,須在有效期前30天辦理延續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