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造價師考生申請成績復查時,需要經過提交材料、信息上報、復核、結果反饋等步驟。具體說明如下:
1、考生向當地考試機構提交書面復核申請;
2、各地區人事考試機構匯總以后上報人社部考試中心;
3、人社部考試中心匯總以后交有關部門進行成績復查;
4、復查結果由各地區人事考試機構反饋考生。
申請一級造價師分數復查的時候,參考人員需注意復查范圍、時長、持有資料等事項。詳細說明如下:
1、分數復查只能限于主觀題考試分數的復查,客觀題分數不在復查辦理范圍里。
2、考生需在考試分數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節假日除外)提交復查申請,超時不予辦理。
3、依據有關規定,考試分數復查的工作由人事考試中心的工作人員負責,復查考卷只能復核考生本人在考卷或是答題紙上作答有無漏評,計分、登分是不是正確的,復查項目不會涉及到評分標準。4、一般對同一考試科目,分數復查的工作只能辦理一次。
5、由于考試成績分數屬考生個人隱私,因此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提交,不可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