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共有4個科目,其中3門為公共科目,1門為專業科目。具體科目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其中,前3門為公共科目,適用于所有考生;第4門為專業科目,考生需根據自身從事的專業領域選擇報考。
1、《建設工程經濟》
考試內容:
工程經濟:包括資金時間價值、投資方案評價等;
工程財務:涉及企業財務管理、財務報表分析等內容;
建設工程估價:涵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等內容。
考試目標:幫助考生建立完整的知識體系,為建造師履職提供經濟管理方面的支持。
2、《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考試內容:
建設工程法律制度:包括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合同法等內容;
建設工程糾紛處理:涉及爭議解決方式、訴訟與仲裁等內容。
考試目標:考察考生對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規的掌握程度。
3、《建設工程項目管理》
考試內容:
項目管理基礎理論:包括項目管理的基本概念、目標規劃等內容;
項目組織管理:涉及項目管理組織結構、人力資源管理等內容;
項目目標管理:包括質量管理、進度管理、成本管理等內容;
合同管理、安全管理、風險管理、信息管理、收尾管理等。
考試目標:考察考生對項目管理全過程的綜合管理能力。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滾動周期的管理辦法。考生需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4個科目,方可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
免試級別和增項考生:需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
建議考生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規劃復習計劃,確保在規定時間內順利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