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有效期為兩年。這意味著,考生在第一年通過的部分科目成績可以保留至第二年,從而減輕第二年的考試負擔。具體來說:
如果考生在第一年通過了兩個科目,那么這兩個科目的成績將在第二年仍然有效,考生只需報考剩余的兩個科目。
對于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考生,需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所有科目。
對于符合免試條件,只需參加2個科目考試(免二科)的考生,則需在單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科目,才能獲得資格證書。
對于參加1個科目考試(增報專業)的考生,通過應試科目后可獲得一級建造師成績合格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一級建造師各科目的合格分數線為試卷滿分的60%,具體如下:
《建設工程經濟》科目,60分及格,滿分100分。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78分及格,滿分130分。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科目,78分及格,滿分130分。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96分及格,滿分160分。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有關規定或遇特殊情況,一級建造師考試的合格標準可能會有所調整,屆時將另行通告。
一級建造師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為一建考生提供了靈活的備考空間。考生們應充分利用這一政策,合理規劃學習計劃,爭取在有效期內通過所有科目,順利取得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