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始注冊
1、申請人必須通過一級建造師考試并獲得審核過的資格證書。2、申請人必須就職于具有相關建設資質的單位或企業。3、申請人必須要達到繼續教育的要求。
二、延續注冊
在上一注冊有效期滿前30天內,需要到原注冊單位申請延續注冊手續。否則在超出有效期的時間內,不能以一級建造師的名義進行職務。
三、變更注冊
如果申請人是在注射有效期內變更執業單位,在申請變更注冊手續時,應該提供與原聘單位或企業解除聘用關系的證明材料。變更注冊后,有效期仍延續原注冊的有效期。
四、增項注冊
申請人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要按照相關規定申請增項專業注冊,申請時還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必須受雇于具有相關資質的公司或企業,并能提供與其存在雇傭關系的證明材料。
2.申請人必須通過用人單位或企業向當地建設部門提出申請。
3.申請人應提交初次申請登記表、成績證明、學歷證明、工作證明等材料。
4.相關建設部門需要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核對提交材料原件是否完全一致,并填寫初審意見。
5.在做出初審意見后,建設部還需在20個工作日內做出最終的書面決定。這個書面決定需要向社會公示,配方沒有意義后才能批準注冊。
6.注冊核準后10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并加蓋鋼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