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計劃在2023年12月上旬發布,考生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進行成績查詢。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須在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憑身份證或準考證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登記,逾期不再受理。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定依據考生類型的不同分為三種情況,參加四科考試的考生成績有效期為兩年,參加兩科考試的考生成績有效期為一年,參加增項考試的考生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具體說明請見下文。
(1)一級建造師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四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兩年內考完四科。如果沒有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則已取得的成績會被作廢。
(2)一級建造師免考后需要一年內完成考試,獲得免考資格后,要求考生要在一年之內完成剩余科目的考核,考核不通過的情況下,無法獲得一級建造師的職業資格證書。
(3)增項考試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
考試成績公布后,將及時公布成績合格人員名單,名單公布后15日內,對全科考試成績合格,且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事項的、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報考事項的、撤回承諾的、免試部分科目的、已作出承諾但報名時在線核查狀態為“未通過”或“需現場核查”的5類考生的報考條件需參加考后現場人工核查。考生須按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到報名市州人社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經核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要求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人員,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核查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