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人員:
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令)第十七條規定,現將2023年度貴州省一級建造師考試中已認定違紀違規考生的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擬處理結果公告如下,考生如對所認定的違紀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存在異議,可在公告之日起3日內向我中心提出書面陳述和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申辯的,將依法依規作出正式處理決定。
受理郵箱:jst.jnzx@guizhou.gov.cn。
附件:2023年度貴州省一級建造師考試違紀違規行為擬處理結果表
貴州省建設行業職業技能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載地址:http://zfcxjst.guizhou.gov.cn/zxfw/ywgz/zcyrygl/zxwj_32244/202309/t20230927_82510484.html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則依據考生類型的不同分為三種情況:參加四科考試的考生實行為期兩年的成績管理,參加兩科考試的免考考生實行為期一年的成績管理,參加增項考試的考生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具體說明如下。
1、參加四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兩年內考完四科。如果沒有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績將會被作廢。
2、一級建造師考生獲得免考資格后,要在一年之內完成剩余兩門科目的考核,若考核不通過,將無法獲得一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3、增項考試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