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報考科目總計有4門,依次是《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是專業科目考試,一共分為10個專業,報考時選擇其一就行了。
一級建造師考試屬于全國統考,所以全國及格分數是一樣的,參照往年考試分數線的劃分,可以知道一建考試各個科目及格分數均為試卷滿分的60%,即工程經濟及格分數60分;工程法規及格分數78分;項目管理及格分數78分;專業實務及格分數96分。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則依據考生類型的不同分三種情況:參加四科考試的考生實行為期兩年的成績管理辦法,參加兩科考試的免考考生實行為期一年的成績管理辦法,參加增項考試的考生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辦法,具體說明如下所示。
1、參加四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能一年考完四科,也能在兩年內考完四科。如果沒有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績將會被作廢。
2、一級建造師考生獲得免考資格后,要在一年之內完成剩余兩科的考核,如果考核不通過,將不能獲得一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3、增項考試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