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考試科目總共是4門,分別是《建設工程經濟》、《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是專業科目考試,總共分為10個專業,報名時選擇其中一種就可以了。
一建合格要求是按照分數線劃定的,通常是科目滿分的60%。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里通過全部科目,方能取得一級建造師職業資格證書,在建筑行業中擁有從業的資格。
一級建造師成績管理規則依據考生類型的不同分三種情況: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實行為期兩年的成績管理辦法,參加兩個科目考試的免考考生實行為期一年的成績管理辦法,參加增項考試的考生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辦法,具體說明如下所示。
1、參加四個考試科目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完成全部科目考試。可以一年考完四科,也可以在兩年內考完四科。如果沒有在兩個連續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第一年已取得的成績將會被作廢。
2、一級建造師考生獲得免考資格后,要在一年之內完成剩余兩門科目的考核,若考核不通過,將無法獲得一級建造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3、增項考試不實行成績滾動管理,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