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師注冊系統(tǒng)申報具體流程
1.受理
(1)申請人申請注冊前,應取得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且受聘于一家具有建設工程施工、勘察、設計、監(jiān)理、招標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并與聘用執(zhí)業(yè)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2)申請人登錄中國建造師網(wǎng) “一、二級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證書申請系統(tǒng)”或當?shù)厥》荻壗ㄔ鞄熥怨芾硐到y(tǒng)上進行填報,打印相應申請表,并提交相應書面申請材料。
2.初審標準
(1)申請人持有《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
(2)申請人受聘于一個具有建設工程施工或勘察、設計、監(jiān)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獨立資質的法人單位(該單位工商注冊地應在當?shù)匦姓^(qū)域內)。
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查標準對受理人員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10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5個工作日。
3.復審標準
符合當?shù)厥》荨禵____二級建造師注冊實施辦法》。崗位職責及權限:按照審查標準對移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涉及水利、電力、公路專業(yè)的,移送有關部門進行專業(yè)審核。必要時,組織專家復審。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5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3個工作日。
4.決定標準
同審查標準。崗位職責及權限:對行政許可申請作出決定。同意審查意見的,簽署意見,轉告知人員。
不同意審查意見的,書面提出意見及理由,轉告知人員。時限:初始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4個工作日,注冊證書變更、注銷注冊、遺失補辦或污損更換1個工作日。
5.告知崗位職責及權限
對準予初始注冊、增項注冊和重新注冊的,將審批結果在北京建設網(wǎng)公示10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進行公告后,在1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并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對準予變更注冊的,在1個工作日內制作《辦理結果通知書》和有關文書,并在10日內送達申請人。時限:1個工作日(不包括公示、公告和送達期限)。
二建證書注冊所需資料
1.初始注冊所需資料
(1)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2)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4)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提供達到繼續(xù)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注:以當?shù)叵嚓P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2.變更注冊所需資料
(1)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2)注冊證書和執(zhí)業(yè)印章。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有效期證明文件。
(4)工作調動證明(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注:以當?shù)叵嚓P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3.延續(xù)注冊所需資料
(1)注冊建造師延續(xù)注冊申請表。
(2)原注冊證書。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4)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xù)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注:以當?shù)叵嚓P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4.增項注冊所需資料
(1)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2)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4)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提供達到繼續(xù)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shù)叵嚓P部門所需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