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的合格標準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一般都不會超過滿分的60%。據了解,二級建造師考試的科目包括《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以及《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其中,《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合格標準一般為45分到60分,而《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則會根據科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參加二級建造師考試的人員,必須在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二級建造師證書。
符合免試條件(含免一科和免兩科):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
考增項:實行非滾動考試管理辦法:已取得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當年報考另外一個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合格后核發國家統一印制的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才能獲得執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