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考試不同地區的合格標準有所不同,其合格標準受考試人數、市場需求要以及相關政策等多方面的影響,各地自行劃定。一般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不超過每個科目總分數的60%,也就是說法規最高合格分數為60分,管理和實務最高合格分數為72分,目前有不少地區二建合格標準是低于60%的,具體各地區的二建合格標準需要以考試當年所在地區人事考試網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通知合格分數為準。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分數線通常與考試成績在考后的2-3個月左右公布,個別地區會在成績公布后再單獨公布二建合格分數線,二建合格分數線各省自行劃定,不同地區不同年份具體的二建合格分數線也會有所差異,考生要及時關注所在地區發布的相關通知。
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實行的是滾動管理,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只要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通過三門科目就算合格。
二建考試合格標準是按單科計算的,但是各位考生需要注意,二級建造師考試還有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級別,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項兩個考試級別的成績實行的都是非滾動管理,即成績只在考試當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