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省的合格分數不一樣,應當以當地人事考試網公布的信息為準。合格標準由各省市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設定,但不得高于總分的60%。根據歷年成績合格標準可以看出:各實務科目的合格線在40~72之間,大部分省份的實務專業合格標準穩定在55~66分之間。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不同地區的合格標準有所不同,其合格標準受考試合格標準人數、市場需求以及相關政策等多方面的影響,各省自行劃定。一般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合格標準不超過每科總分數的60%,也就是說法規最高及格分數為60分,管理和實務最高及格分數為72分,目前有不少地區二建合格標準是低于60%的,具體各地區的二建合格標準需以考試合格標準當年所在地區人事考試合格標準網或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布的通知及格分數為準。
二級建造師考試合格標準通常與考試成績在考后的2-3個月左右宣布,部分地區也許會在成績宣布后再單獨宣布二建合格標準,二建合格標準各省自行劃定,不同地區不同年份具體的的二建合格標準也也許會有所差異,考生要及時關注所在地區發布的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