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法律法規》章節講義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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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為準則
本節考綱要點:
熟悉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的行為準則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為準則與廉政規定》第4條:承擔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以下簡稱“評價機構”)或者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評價機構及評價項目負責人應當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負責;(結論責任)
2、建立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審核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明確責任,落實環境影響評價質量保證措施,并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日常監督檢查;(質量管理責任)
3、不得為違反國家產業政策以及國家明令禁止建設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評價對象限制)
4、必須依照有關的技術規范要求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技術規范責任)
5、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收費標準,不得隨意抬高或壓低評價費用或者采取其他不正當競爭手段;(禁止不正當收費、競爭責任)
6、評價機構應當按照相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等級、評價范圍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不得無任何正當理由拒絕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禁止越級評價、拒絕評價的責任)
7、不得轉包或者變相轉包環境影響評價業務,不得轉讓環境影響評價資質證書;(禁止評價轉包責任)
8、應當為建設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保密責任)
9、在環境影響評價工作中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編造數據或者實施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禁止虛假陳述責任)
10、應當按照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參加其所承擔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并如實回答驗收委員會(組)提出的問題;
11、不得進行其他妨礙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廉潔、獨立、客觀、公正的活動。(正當行為的義務)
【例題】
1、建設項目評價機構的下列哪些行為違背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行為準則:
A 評價工作中的弄虛作假行為
B 無正當理由拒不承擔環境評價的行為
C 轉包環評業務的行為
D 壓低環評收費的行為
答案:ABCD
解析:注意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的行為準則
2、建設項目評價機構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A 評價機構應當對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負責
B 必須依照有關的技術規范要求編制環境影響評價文件
C 應當為建設單位保守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
D 應當建立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質量審核制度和質量保證體
答案:ABCD
解析:注意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機構及其環境影響評價技術人員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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