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點:城市道路、地鐵


第五章 噪聲污染型建設項目――城市道路、地鐵
噪聲污染型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城市道路、地鐵、鐵路等,這些項目主要建設在(或經過)人口密集的城市地區,對周圍敏感點影響較大。此類項目的建設要與城市規劃相一致。必要的地方要建聲屏障,或與敏感建筑物有一定的防護距離,以盡量減少其噪聲影響。
1.1評價等級與范圍
⑴評價等級
噪聲評價工作等級一般分為三級,劃分的基本原則為:
1)對于大、中型建設項目,屬于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或受噪聲影響的范圍內有適用于GB3096-93規定的O類標準及以上的需要特別安靜的地區,以及對噪聲有限制的保護區等噪聲敏感目標;項目建設前后噪聲級有顯著增高(噪聲級增高量達3~5dBA或以上)或受影響人口顯著增多的情況,應按一級評價進行工作。
2)對于新建、擴建及改建的大、中型建設項目,若其所在功能區屬于適用于GB3096-93規定的l類、2類標準的地區,或項目建設前后噪聲級有較明顯增高(噪聲級增高量達3~5dBA)或受噪聲影響人口增加較多的情況,應按二級評價進行工作。
3)對處在適用(GB3096-93規定的3類標準及以上的地區(指允許的噪聲標準值為65dBA及以上的區域)的中型建設項目咀及處在GB3096-93規定的1、2類標準地區的小型建設項目,或者大、中型建設項目建設前后噪聲級增加很小(噪聲級增高量在3dBA以內)且受影響人口變化不大的情況,應按三級評價進行工作。
4)對于處在非敏感區的小型建設項目。噪聲評價只填寫“環境影響報告表”中相關的內容。
⑵評價范圍
鐵路、城市軌道交通、公路等項目兩倒200m評價范圍一般可滿足一級評價要求,二級、三級評價范圍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縮小。若建設項目周邊較空曠而較遠處有敏感目標,可適當將評價范圍延長至敏感目標處。
1.2聲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
(1)環境噪聲現狀調查的內容
評價范圍內現有噪聲源種類、數量及相應的噪聲級:
評價范圍內現有噪聲敏感目標、噪聲功能區劃分情況;
評價范圍內各噪聲功能區的環境噪聲現狀、各功能區環境噪聲超標情況、邊界噪聲超標以及受噪聲影響的人口分布。
(2)調查方法
收集資料法、現場調查測量法,實際工作中兩種方法結合進行。
(3)噪聲測量點布設原則
1)現狀測點布置一般要覆蓋整個評價范圍,但重點要布置在現有噪聲源對敏感區有影響的那些點上。
2)對于建設項目包含多個呈現點聲源性質(聲源波長比聲源尺寸大得多的情況下,可認為是點聲源)的情況,環境噪聲現狀測量點應布置在聲源周圍,靠近聲源處測量點密度應高于距聲源較遠處的測點密度。
3)對于建設項目呈現線狀聲源性質(許多點聲源連續地分布在一條直線上,如繁忙的道路上的車輛流,可以認為是線聲源)的情況,應根據噪聲敏感區域分布狀況和工程特點確定若干噪聲測量斷面,在各個斷面上距聲源不同距離處布置一組測量點(如15m、30m、60m、120m、240m)。
4)對于新建工程,當評價范圍內沒有明顯的噪聲源(如沒有工業噪聲、道路交通噪聲、飛機噪聲和鐵路噪聲)且聲級較低(<50dBA),噪聲現狀測量點可以大幅度減少或不設測量點。
5)對于改、擴建工程,若要繪制噪聲現狀等聲級圖,也可以采用網格法布置測點。
(4)環境噪聲現狀評價的主要內容
1)評價范圍內現有噪聲敏感區、保護目標的分布情況、噪聲功能區的劃分等。
2)環境噪聲現狀的調查和測量方法:包括測量儀器、參照或參考的測量方法、測量標準、測量時段、讀數方法等。
3)評價范圍內現有噪聲源種類、數量及相應的噪聲級、噪聲特性、主要噪聲源分析等。
4)評價范圍內環境噪聲現狀,包括:①各功能區噪聲級、超標狀況及主要噪聲源;②邊界噪聲級、超標狀況及主要噪聲源。
5)受噪聲影響的人口分布。
編輯推薦:
1.3噪聲環境影響評價
(1)噪聲環境影響評價的基本內容
1)項目建設前環境噪聲現狀。
2)根據噪聲預測結果和環境噪聲評價標準,評述建設項目施工、運行階段噪聲的影響程度、影響范圍和超標狀況(以敏感區域或敏感點為主)。
3)分析受噪聲影響的人口分布(包括受超標和不超標噪聲影響的人口分布)。
4)分析建設項目的噪聲源和引起超標的主要噪聲源或主要原因。
5)分析建設項目的選址、設備布置和設備選型的合理性;分析建設項目設計中已有的噪聲防治對策的適用性和防治效果。
6)為了使建設項目的噪聲達標,評價必須提出需要增加的、適用于評價工程的噪聲防治對策,并分析其經濟、技術的可行性。
7)提出針對該建設項目的有關噪聲污染管理、噪聲監測和城市規劃方面的建議。
(2)預測模式選擇
一般工礦企業、機械加工噪聲等都可以將聲源簡化成點聲源,選用點聲源的噪聲衰減模式預測聲源對敏感點噪聲的影響值;而公路、鐵路和城市地鐵等可簡化成線聲源,用線聲源的噪聲衰減模式預測聲源對敏感點噪聲的影響值;預測結果疊加背景值后即為項目運行時或施工時敏感點的噪聲預測值。
(3)工礦企業噪聲環境影響評價
除上述噪聲評價的基本內容,工礦企業噪聲環境影響評價還應著重分析說明:
1)按廠區周圍敏感目標所處的環境功能區類別評價噪聲影響的范圍和程度,說明受影響的人口情況。
2)分析主要影響的噪聲源,說明廠界和功能區超標原因。
3)評價廠區總圖布置和控制噪聲措施方案的合理性與可行性,提出必要的替代方案。
4)明確必須增加的噪聲控制措施及其降噪效果。
(4)公路、鐵路聲環境影響評價
除上述噪聲評價的基本內容,公路、鐵路聲環境影響評價還應著重分析說明:
1)針對建設項目建設期和不同運行階段,評價沿線評價范圍內各敏感點按標準要求預測聲級的達標及超標情況,并分析受影響人口的分布情況。
2)對工程沿線兩側的城鎮規劃受到噪聲影響的范圍繪制等聲級曲線,明確合理的噪聲控制距離和規劃建設控制要求。
3)結合工程選線和建設方案布局,評述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必要時提出替代方案。
4)對提出的各種噪聲防治措施進行經濟技術論證,在多方案比選后規定應采取的措施,并說明其降噪效果。
1.4噪聲防治措施
噪聲環境影響評價中,噪聲防治對策主要應該考慮從聲源上降低噪聲和從噪聲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兩個環節,而保護受體為最終目的。
(1)機聲源上降低噪聲
從聲源上降低噪聲是指將發聲大的設備改造成發聲小的或不發聲的設備,其方法包括:
1)改進機械設計以降低噪聲,如在設計和制造過程中選用發聲小的材料來制造機件,改進設備結構和形狀、改進傳動裝置以及選用已有的低噪聲設備都可以降低聲源的噪聲。
2)改革工藝和操作方法以降低噪聲,如用壓力式打樁機代替柴油打樁機,改鉚接為焊接,液壓代替鍛壓等。
3)維持設各處于良好的運轉狀態,因設備運轉不正常時噪聲往往增高。
(2)在噪聲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
在噪聲傳播途徑上降低噪聲是一種常用的噪聲防治手段,以使噪聲敏感區達標為目的,具體做法如下:
1)采用“鬧靜分開”和“合理布局”的設計原則,使高噪聲敏感設備盡可能遠離噪聲敏感區。
2)利用自然地形物(如位于噪聲源和噪聲敏感區之間的山丘、土坡、地塹、圍墻等降低噪聲。
3)合理布局噪聲敏感區中的建筑物功能和合理調整建筑物平面布局,即把非噪聲敏感建筑或非噪聲敏感房間靠近或朝向噪聲源。
4)采取聲學控制措施,例如對聲源采用消聲、隔振和減振措施,在傳播途徑上增設吸聲、隔聲等措施。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環評工程師備考經驗:2026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全年學習計劃來襲!2025-08-21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法規+導則+技法)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評師考試真題考情分析(4科目)2025-07-04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內含7個章節)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025-06-10
- 考前資料: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師速記口訣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