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環評師《技術導則與標準》考點:填埋廢物的入場要求


填埋廢物的入場要求
(1)下列廢物可以直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①由環境衛生機構收集或者自行收集的混合生活垃圾,以及企事業單位產生的辦公廢物。
②生活垃圾焚燒爐渣(不包括焚燒飛灰)。
③生活垃圾堆肥處理產生的固態殘余物。
④服裝加工、食品加工以及其他城市生活服務行業產生的性質與生活垃圾相近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2)《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的感染性廢物經過下列方式處理后,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①按照HJ/T 228要求進行破碎毀形和化學消毒處理,并滿足消毒效果檢驗指標;
②按照HJ/T 229要求進行破碎毀形和微波消毒處理,并滿足消毒效果檢驗指標;
⑨按照HJ/T 276要求進行破碎毀形和高溫蒸汽處理,并滿足處理效果檢驗指標;
④醫療廢物焚燒處置后的殘渣的入場標準按照第3條執行。
(3)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醫療廢物焚燒殘渣(包括飛灰、底渣)經處理后滿足下列條件,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①含水率小于30%。
②二惡英含量低于3 99 TEQ/kg。
③按照HJ/T 300制備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濃度低于表11-1規定的限值。
表11-1 浸出液污染物濃度限值
序號 污染物項目 濃度限值/(mg/L)序號 污染物項目 濃度限值/(mg/L)
1汞 0.057鋇 25
2銅 408鎳 0.5
3鋅 1009砷 0.3
4鉛 0.2510總鉻 4.5
5鎘 0.1511六價鉻 1.5
6鈹 0.0212硒 0.1
(4)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經處理后,按照HJ/T 300制備的浸出液中危害成分濃度低于表1規定的限值,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5)經處理后滿足(3)要求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和醫療廢物焚燒殘渣(包括飛灰、底渣)和滿足(4)要求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在生活垃圾填埋場中應單獨分區填埋。
(6)厭氧產沼等生物處理后的固態殘余物、糞便經處理后的固態殘余物和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經處理后含水率小于60%,可以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處置。
(7)處理后分別滿足(2)、 (3)、 (4)和(6)要求的廢物應由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監測部門檢測、經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
(8)下列廢物不得在生活垃圾填埋場中填埋處置。
①除符合(3)規定的生活垃圾焚燒飛灰以外的危險廢物。
②未經處理的餐飲廢物。
③未經處理的糞便。
④禽畜養殖廢物。
⑤電子廢物及其處理處置殘余物。
⑥除本填埋場產生的滲濾液之外的任何液態廢物和廢水。
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另有規定的除外。
標準中的有關定義
1.危險廢物貯存
危險廢物貯存是指危險廢物再利用或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的存放行為。
生產者產出的危險廢物可以再利用的有兩種情況:一是由于生產能力的限制,可利用的危險廢物有一定的剩余;二是由于技術上的困難,對有再利用價值的尚未找到理想的技術方法加以有效的利用。屬于上述情況的危險廢物就需要貯存,有的危險廢物屬于無法利用或無利用價值的,則在無害化處理和最終處置前,也需暫時的貯存。
2.集中貯存
集中貯存是指危險廢物集中處理、處置設施中所附設的按規定設計、建造或改建的用于專門存放危險廢物的貯存設施和區域性的貯存設施。
根據《國務院關于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的批復》,到2006 年,在全國各省及部分市、地區將建成30多個危險廢物集中處置中心和300多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中心。這些集中處置中心都附設了集中貯存設施。
3.相容性
某種危險廢物同其他危險廢物或設施中其他物質接觸時不產生氣體、熱量、有害物質,不會燃燒或爆炸,不發生其他可能對設施產生不利影響的反應和變化。本標準所述“兼容”即同于“相容”。
編輯推薦:
最新資訊
- 環評工程師備考經驗:2026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全年學習計劃來襲!2025-08-21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法規+導則+技法)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評師考試真題考情分析(4科目)2025-07-04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內含7個章節)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025-06-10
- 考前資料: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師速記口訣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