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環保承諾環評報告書一律向公眾公開


12月18日召開了四川省環境影響評價助力“兩化”專題培訓會,培訓會針對來自21個市(州)和59個擴權試點縣(市)政府分管經濟和工業的領導舉辦。記者從會上獲悉,過去一些地方政府不及時兌現環保承諾,該搬遷、關閉的企業不落實,影響到建設項目的試生產和驗收。今后,省環保廳將嚴格按照環保部要求,全部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級政府的承諾等,接受群眾監督。為督促地方政府履行環保承諾,環評報告書將一律向公眾公開。
其中包括地方政府承諾的事項,接受公眾監督,切實提高環評的公眾參與性。
培訓會針對來自21個市(州)和59個擴權試點縣(市)政府分管經濟和工業的領導舉辦。記者從會上獲悉,過去一些地方政府不及時兌現環保承諾,該搬遷、關閉的企業不落實,影響到建設項目的試生產和驗收。今后,省環保廳將嚴格按照環保部要求,全部公開環境影響評價所涉及的信息,包括各級政府的承諾等,接受群眾監督。
省環保廳負責人在會上指出,環保部門編制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時,要廣泛征求公眾對項目建設的意見,且公眾參與調查要有代表性,必須重點針對項目建設可能影響到的群眾開展調查。各地政府必須有效公開環評信息,公開方式除公告外,還可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等媒體以及政府機關公報發布,可在特定場所提供環境影響報告書簡本,設立固定的政府信息公開廳、電子屏幕等。公眾可申請公開環評信息,要求政府部門更深入、具體地公開最需了解的信息。
同時,各地要創新公眾參與環評方式,除聽證會、論證會、老師咨詢、問卷調查等形式外,可通過熱線電話、新聞媒介、互聯網公布信息及查詢等方式,提高公眾參與的積極性、時效性。
建設單位或環評機構提交環評報告時,應將回收的公眾意見 (包括公眾來信、調查表、聽證會筆錄等)一并提交環保部門。環保部門決定是否通過環評報告時,應對公眾意見的征求和采納情況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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