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重點知識(9)


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96-05-15)、《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2000-03-30)$lesson$
熟悉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的劃分及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內禁止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規定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其他等級保護區。
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取水口附近可以劃定一定的水域和陸域為一級保護區。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外,可以劃定一定的水域和陸域為其他等級保護區。各級保護區應當有明確的地理界線。
禁止向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的水體排放污水。
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旅游、游泳和其他可能污染生活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禁止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
在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已設置的排污口,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責令限期拆除或者限期治理。
對生活飲用水地下水源應當加強保護。對生活飲用水水源保護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1995-10-302004-12-292005-04-01)
熟悉危險廢物防治的特別規定。(第四章)
第五十五條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置危險廢物,不得擅自傾倒、堆放;不處置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處置或者處置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代為處置,處置費用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承擔。
權威老師主講2012年度環評師課程 環評師考試論壇學員交流熱烈討論
最新資訊
- 環評工程師備考經驗:2026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全年學習計劃來襲!2025-08-21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法規+導則+技法)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評師考試真題考情分析(4科目)2025-07-04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內含7個章節)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025-06-10
- 考前資料: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師速記口訣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