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深人考函〔2009〕59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09〕128號),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于2010年5月8、9日舉行。為做好我市此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
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均須通過“網上報名”和“報名確認”兩個步驟完成報名手續。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一)網上報名時間:2009年12月28日10:00至2010年1月29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自2010年1月29日17:00起,將關閉報名網關,不再辦理補報名手續。
(二)報名確認時間:2010年1月27日至29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三)報名確認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東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咨詢電話:83776655。
(四)報考條件見附件1。
(五)報名的具體操作程序、方法和材料要求見附件3。
二、考試時間及科目
日期 |
時間 |
科目 |
5月8日 |
上午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
下午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
|
5月9日 |
上午9:00—12:00 |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
下午14:00—17:00 |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
三、考試方式
(一)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其中《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請考生務必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在答題卡規定的題號和區域內作答;(3)必須使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其余3科均為客觀題,全部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的計算器。
(四)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與試卷一并收回。
四、考場設置
全省考場設在廣州。考試的詳細地址將在準考證上標明。
五、其它事項
(一)具體報名工作由市考試院組織。
(二)收費:根據發改價格〔2007〕1925號文規定,《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三)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四)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者,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驗證證明(深圳市學歷驗證地址:深圳市寶安北路人才大市場6樓西文憑驗證室)原件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院審核發證窗口辦理領取資格證書手續。不符合條件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合格證書,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條件者,由市考試院頒發《職業資格證書》。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可登錄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附件:1、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2、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3、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附件1
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
一、報考對象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全部科目考試(報考級別為“考4科”):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見附件2,下同)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以上報名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2009年12月31日。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報考級別為“考2科”)考試的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獲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及港、澳、臺地區的專業人員,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規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規定的程序申請參加考試
附件2
環境保護相關專業新舊專業對應表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 |
環境監測 |
|
環境科學 |
環境學 |
環境規劃與管理 |
|
生態學 |
生態學 |
化學 |
化學 |
應用化學 |
應用化學 |
生物科學 |
生物學 |
生物化學 |
|
生物科學與技術 |
|
資源環境與城鄉規劃管理 |
資源環境規劃與管理 |
經濟地理學與城鄉區域規劃 |
|
大氣科學 |
氣象學 |
大氣物理學與大氣環境 |
|
大氣科學 |
|
給水排水工程 |
給水排水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工程 |
水文與水資源利用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
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 |
生物化學工程 |
|
農業建筑環境與能源工程 |
農業建筑與環境工程 |
農村能源開發與利用 |
|
森林資源保護與游憩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野生動物與自然保護管理 |
野生動物保護與利用 |
自然保護區資源管理 |
|
水土保持與荒漠化防治 |
水土保持 |
農業資源與環境 |
農業環境保護 |
土地資源管理 |
土地規劃與利用 |
其他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認可的環境保護相關專業 |
注:專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采用的專業名稱。
附件3
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
資格考試報名的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28日10:00至2010年 1月29日17:00截止(24小時開通)。報名流程如下:
1、考生在上述時間內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網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點擊“網上報名(http://new.testcenter.gov.cn/webregister/default.aspx)”欄目→選擇《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到用戶登錄界面→點擊“考生報名”→填寫姓名和身份證號后點擊“進入報名”→閱讀“報名須知”、“誠信承諾書”→點擊“下一步 ”及“同意”后進入→必須按要求用簡體字詳細填完報名信息(續考人員須在相應欄中準確填寫檔案號,否則成績無法滾動計算)→點擊“提交”后記下報名序號→按要求上傳相片(近期彩色大一寸證件照片,照片小于20K,所傳照片須與“報名確認”提交的照片一致)→點擊打印報名表→用A4紙從網上雙面打印一份《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交單位審核確認。
3、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由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報名表》上加注推薦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簽名。
(二)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時間為:2010年1月27日至29日截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報名確認手續如下:
持已打印好的《報名表》原件和報考者必須提交的材料→到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窗口審核報考資格→報名窗口辦理報名確認手續→領取繳款通知書并按時到深圳發展銀行繳費→報名完成。
報名完成的考生不需前往市考試院領取準考證,必須在考試前的7—20天內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 (網址:http://www.gdkszx.com.cn)用A4紙打印準考證,并持自行打印的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赴考(二證缺一不可)。否則,不準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二、報考者必須提交如下材料
(一)《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及考生本人簽名)原件一份;
(二)所有考生都必須提交身份證、學歷(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三)近期二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張,點貼在身份證復印件空白處,所交照片須與上傳照片一致;
(四)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中第1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和聘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符合第2款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交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聘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原件經審核后退回、復印件應經本人簽名)。
以上所附材料須用A4紙復印,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
考生對提交的報考資歷、學歷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提交虛假、無效資歷、學歷的,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已參加考試成績合格的,取消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不給予發放資格證書,情節嚴重者,兩年內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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