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人事局、勞動保障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10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人社廳發[2008]75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0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8]75號)精神,切實做好江西省組織實施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5月8日 上午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5月9日 上午 9:00—12:00 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下午14:00—17:00 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二)報名時間
網上注冊登記時間為2010年1月6日9:00-14日17:00;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1月13-15日正常上班時間;網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2010年1月17日17:00。
江西省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設置。請各地按照《2010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資格條件
按照人事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規定執行(附件2)
三、報名辦法
本次考試報名分為網上注冊登記、現場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網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進行。
(一)網上注冊登記。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考生注冊頁面,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電子照片進行考試報名網上注冊,記下系統自動生成的報名序號(考生報名序號及本人身份證號將作為考生的登陸標識);注冊成功的考生下載打印《報名表》。
(二)現場資格審查。設區市及以下報考人員由本單位審核并在《報名表》上蓋章,經設區市環保局進行資格初審后,到設區市人事局辦理資格終審和確認手續。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在南昌的,經省環保廳(人事處與環評處)資格初審后,到省人事廳(考試中心)辦理資格終審和確認手續。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單位的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到各設區市進行資格審查和辦理確認手續。
資格審查時,報考人員須交身份證復印件一張(貼在報名表上),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其它有關證件原件備審。
凡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條件者,須提供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和國家環保總局核發的上崗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外,還須提交本人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資歷欄原始復印件,并按隸屬關系加蓋人事職改部門和業務管理門印章。對于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有關證書的復印件和人事檔案中的工作經歷復印件必須粘貼在報名表后面。
(三)網上繳費。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頁面查看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考生,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考生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考生可使用身份證號及報名序號登錄考生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上繳費的考生,報名無效。
(四)準考證打印。繳費成功考生可按時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共設4個科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前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不變。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能取得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證書。
由于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已參加過考試的考生務必填寫檔案號(檔案號見本人上年度準考證),防止雙檔案號現象。
五、注意事項
考試時持身份證以外的其他證件不得進入考場。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信息管理
考試管理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LS)》,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為:
類別 級別 專業 科 目
35.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 4.考四科 01.環境評價四科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2.環境影響評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
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2.考二科 01.環境評價兩科 1.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
4.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
七、考試收費
根據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門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改收費字[2008]580號)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注冊核安全工程師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07]1925號)的規定執行,即:《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每人70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50元,其中《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20元的標準向國家環保總局環境工程評估中心上繳考務費,其他科目按每人每科10元的標準上繳。
請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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