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


【導讀】"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是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重點內容,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點答疑精選匯總
問題:
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
答疑:
第29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采取合理的開采順序、開采方法和選礦工藝。礦山企業的開采回采率、采礦貧化率和選礦回收率應當達到設計要求。
第30條 在開采主要礦產的同時,(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師頻道為您整理)對具有工業價值的共生和伴生礦產應當統一規劃,綜合開采,綜合利用,防止浪費;對暫時不能綜合開采或者必須同時采出而暫時還不能綜合利用的礦產以及含有有用組分的尾礦,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損失破壞。
第31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定,具備保障安全生產的必要條件。
編輯推薦:
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答疑考點匯總
【導讀】"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是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重點內容,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礦產資源開采的有關規定?",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點答疑精選匯總
第32條 開采礦產資源,必須遵守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防止污染環境。
開采礦產資源,應當節約用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礦受到破壞的,礦山企業應當因地制宜地采取復墾利用、植樹種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
開采礦產資源給他人生產、(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師頻道為您整理)生活造成損失的,應當負責賠償,并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33條 在建設鐵路、工廠、水庫、輸油管道、輸電線路和各種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設單位必須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了解擬建工程所在地區的礦產資源分布和開采情況。非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批準,不得壓覆重要礦床。
第34條 國務院規定由指定的單位統一收購的礦產品,任何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購;開采者不得向非指定單位銷售。
編輯推薦:
2017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答疑考點匯總
最新資訊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有用嗎?證書價值與前景全解析2025-09-20
- 2026年環評工程師前景如何?薪資待遇、工作機會等,你值得了解2025-09-02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前景如何?市場需求與職業發展前景2025-07-17
- 考前注意!2025年環評師考試答題卡如何填圖?2025-06-12
- 環評工程師未來前景如何?行業發展趨勢與個人機遇2025-02-02
- 環評師有前途嗎?2025-01-31
- 環評師就業前景怎么樣?2025-01-30
- 環境評價工程師就業方向有哪些?2025-01-28
- 環境影響評價師職業前景如何?2025-01-27
- 環評師證是否值得考?含金量如何?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