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導讀】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物權的概念和特征?",下面是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知識點,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答疑精選匯總
問題:
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答疑:
民法最基本的財產權制度包括物權制度與債權制度兩大部分。“物權”一詞最早起源于羅馬法,1900年《德國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正式使用此術語?,F在,多數國家的民法典都規定了物權制度,物權法已成為各國民法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物權的概念
物權,是權利主體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師頻道為您整理)享受其權益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權利。
物權作為一個法律范疇,是由法律確認的民事主體對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性權利。例如,所有人對其財產享有支配權利。物權這一概念包括了以下幾方面的涵義:
(一)物權是法定的,民事主體應當依法行使
物權法定主義是物權法的基本原則之一,物權的種類、內容、效力、行使方式等均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不允許當事人任意創設或以協商的方式隨意加以改變。
(二)物權是以物為權利客體的民事權利
作為物權客體的“物”,是指有體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物權雖是以物為權利的客體,但不能把物權僅僅視為人對物的權利,與其他人無關。物權作為一種絕對權,(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師頻道為您整理)其義務主體通常是權利主體之外的所有不特定的人。
編輯推薦:
友情提示:如果《環境影響評價師論壇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導讀】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物權的概念和特征?",下面是物權的概念和特征知識點,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答疑精選匯總
(三)物權是直接支配標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權利
所謂直接支配,是指權利主體得依自己的意思徑行對標的物加以使用、收益、處分。這就是說,權利人無須借助于他人的行為,就能夠行使自己的物權。權利人既可以依據自己的意志直接依法占有、使用其物,也可以采取其他的支配方式。同時,物權人對物獨立進行支配完全依自己的意志,無須得到他人的同意。所有人使用其財產,并在其財產之上獲取收益,不需要借助于任何人的行為便可以實現。
(四)物權人有權排除他人對其享有物權和行使物權的干涉
物權具有不容他人侵犯的性質,(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師頻道為您整理)這種屬性也被稱為物權的排他性效力。物權的支配性和排他性源自物的權利歸屬,即法律確認某物歸某人所有,使其對物的利益享有獨占的支配并排他的權利。
編輯推薦:
友情提示:如果《環境影響評價師論壇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探討!
最新資訊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證書有用嗎?證書價值與前景全解析2025-09-20
- 2026年環評工程師前景如何?薪資待遇、工作機會等,你值得了解2025-09-02
- 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前景如何?市場需求與職業發展前景2025-07-17
- 考前注意!2025年環評師考試答題卡如何填圖?2025-06-12
- 環評工程師未來前景如何?行業發展趨勢與個人機遇2025-02-02
- 環評師有前途嗎?2025-01-31
- 環評師就業前景怎么樣?2025-01-30
- 環境評價工程師就業方向有哪些?2025-01-28
- 環境影響評價師職業前景如何?2025-01-27
- 環評師證是否值得考?含金量如何?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