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


【導讀】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預計5月21-22日舉行,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下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點知識匯總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是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高頻考點,現整理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第二十條 國務院和沿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紅樹林、珊瑚礁、濱海濕地、海島、海灣、入海河口、重要漁業水域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海洋生態系統,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具有重要經濟價值的海洋生物生存區域及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海洋自然歷史遺跡和自然景觀。對具有重要經濟、社會價值的已遭到破壞的海洋生態,應當進行整治和恢復。
第二十一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沿海省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海洋生態的需要,選劃、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國家級海洋自然保護區的建立,須經國務院批準。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導讀】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考試時間預計5月21-22日舉行,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試課程,全面的了解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環球網校編輯整理了"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下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知識點,現整理如下,供大家參考學習。
特別推薦:2016年環境影響評價師《案例分析》考點知識匯總
第二十二條 凡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建立海洋自然保護區:
(一)典型的海洋自然地理區域、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態區域,以及遭受破壞但經保護能恢復的海洋自然生態區域;
(二)海洋生物物種高度豐富的區域,或者珍稀、瀕危海洋生物物種的天然集中分布區域;
(三)具有特殊保護價值的海域、海岸、島嶼、濱海濕地、入海河口和海灣等;
(四)具有重大科學文化價值的海洋自然遺跡所在區域;
其他需要予以特殊保護的區域。
編輯推薦:
環球網校友情提示:如果您在此過程中遇到任何疑問,請登錄環球網校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頻道及論壇,隨時與廣大考生朋友們一起交流!
最新資訊
- 環評工程師備考經驗:2026年環評工程師考試全年學習計劃來襲!2025-08-21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考試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法規+導則+技法)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師《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真題與考前資料對比2025-07-04
- 2025年環評師考試真題考情分析(4科目)2025-07-04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內含7個章節)2025-06-11
- 考前資料:2025年環評師考試思維導圖-《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2025-06-10
- 考前資料:2025年《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環境影響評價師速記口訣2025-0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