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化工工程師準考證打印時間為10月13日至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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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準考證打印(10月13日-10月21日)
考生提交資料和交費后,各考生務必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并按準考證要求參加考試。
二、注意事項
1、雷同卷的認定: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規定,在考試結束后將進行雷同試卷認定和處理,被認定雷同作答信息的試卷,當次科目成績無效。對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考人員,按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特別提醒考生,嚴守考試紀律,自覺誠信參考。
2、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并嚴格按照試卷方面的應試人員注意事項作答。考試用草稿紙統一配發,考后收回。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考試時禁止攜帶任何參考資料進考場;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
3、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技術(設計)手冊目錄可登錄云南省勘察設計咨詢業管理信息網(www.ynjst.gov.cn:84/nkcsj/)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4、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按要求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4)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要求和規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5、考生應考時,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包括二代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或其他與報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證件),兩證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得參考。
考生報名時填報的“證件類型”一欄為其他證件的(如軍官證等),“證件號碼”一欄應填寫相應證件號碼,考試時必須攜帶相應證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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