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工程師報名條件


(一)取得本專業(指化學工程與工藝、高分子材料與工程、無機非 金屬材料工程、制藥工程、輕化工程、食品科學與工程、生物工程等,下 同)或相近專業(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環境工程、安全工程等,下同) 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二)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 年。
(三)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 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四)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免試條件
截止到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一)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二)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三)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四)取得本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五)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0 年。
(六)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七)取得其他工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八)取得本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或取得相近專業中專學歷后,累計從事化工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專業對照表
執業范圍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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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 |
化學工程、化學工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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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化工、精細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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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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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化工(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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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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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化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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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催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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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化工、有機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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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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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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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用化學(工) |
應用化學(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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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化學工程 |
能源化學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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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化學工程與工業生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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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化工工程 |
本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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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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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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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及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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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與工程 |
復合材料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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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無機非金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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硅酸鹽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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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合材料(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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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藥工程 |
化學制藥、制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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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藥 |
生物制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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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制藥 |
中藥制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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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化工程 |
輕化工程、皮革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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紙漿造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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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整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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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工程 |
紡織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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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
非織造材料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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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學與工程 |
食品科學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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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食工程、制糖工程、油脂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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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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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產品儲運與加工(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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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品工程、釀酒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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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 |
生物化工(部分)、生物化學工程(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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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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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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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林產化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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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 |
化工機械與設備、化工過程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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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機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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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環境工程 |
環境工程、環境監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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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 |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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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如石油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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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教育部 2012 年 9 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
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 2012 年 9 月《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 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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