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2008年注冊巖土工程師考試6.20日截止報名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事局、建委(建設局)、交通局、環保局、水利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辦設[1997]222號),人事部、建設部《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2〕35號),《關于印發〈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4號),《關于印發〈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5號),《關于印發〈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化工工程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6號),人事部、建設部、交通部《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人發[2003]27號),人事部、建設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注冊環保工程師制度暫行規定〉、〈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環保工程師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6號),人事部、建設部、水利部《關于印發〈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制度暫行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58號)以及人事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08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48號)、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08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號)及我省有關文件精神,為做好我省2008年度全國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以下簡稱注冊結構、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注冊結構、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見(附件1)。
二、報名程序及報名辦法
今年注冊結構、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全省統一實行網上報名。申請參加考試的人員,可根據自己的專業學歷、業務專長,在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給水排水、動力)、注冊電氣工程師(發輸變電、供配電)、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保工程師等專業中選一項報名。其中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按水利水電工程規劃、水工結構、水利水電工程地質、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水利水電工程水土保持等五個專業方向選報。所有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填寫報考信息,上傳1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彩照(jpg格式,照片大小在8Kb-10Kb之間,五官輪廓清晰,占滿圖片框)。
(一)所有報考人員,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單位出具的職業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
省直報考人員,到省建設廳注冊辦進行資格審查(蓋章),由省建設廳注冊辦在網上做資格審查通過標志,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
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人事職改部門會同建設、交通、環保、水利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現場繳費。
(二)免試科目人員
符合免試科目的新老報考人員,均須在網上準確、完整提交報名信息,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持有關證明材料(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單位出具的工作年限證明等)原件辦理資格審查手續。省直報考人員須到省建設廳注冊辦和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蓋章)后,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在網上做資格審查確認標志,在湖北人事考試網繳費。市州以下報考人員,經市、州、省直管市、林區建設主管部門和人事職改部門資格審查后,到當地人事考試中心(院)現場繳費。
國務院各部門所屬單位和中央管理企業的在鄂報考人員,按屬地原則進行報名。
具體網上報名、繳費、準考證下載辦法請登陸湖北人事考試網(網址:www.hbrsks.gov.cn)查詢。
(三)報名點的選擇
報考人員在網上選擇報名點時,可自愿就近選擇。武漢城區有省直和武漢市兩個報名點:省直報名點在武昌(湖北省人事考試院,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茶港軍轉小區1號樓),武漢市報名點在漢口(武漢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武漢市江岸區黃孝河路5號)。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08年6月10日9:00―6月20日16:00。
(二)資格審查時間
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查時間為2008年6月10日9:00―6月21日16:00(雙休日除外)。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資格審查時間,并予以公布。
(三)繳費確認時間
省直報名點繳費確認時間為2008年6月10日9:00―6月22日16:00。
各市州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現場繳費確認時間,并予以公布。
(四)準考證下載時間
2008年9月15日―9月19日。
(五)考試時間:
2008年9月20日
上午 08:00~11: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08:00~12: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下午 14:00~17:00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14:00~18:00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2008年9月21日
上午 08:00~11: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08:00~12: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下午14:00~17:00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14:00~18:00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各地于2008年7月15日前將報名數據庫及試卷預訂單報省人事考試院考評一處。
四、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只允許考生使用統一配發的《考試手冊》(考后收回),禁止攜帶其它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同時,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具體的作答及評分操作按《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專業案例考試及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的考試與評分辦法》(附件2)的規定進行。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學計算器(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草稿紙由各地統一配發,數量應滿足考生作答需要,考后收回。
為幫助考生做好考試準備,請各位考生在湖北人事考試網下載本文件的各專業考試的考生須知(附件3),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注冊環保工程師專業考試所使用的規范、標準(附件4、5、6、7)。
五、考試成績及考試信息管理
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應分別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參加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合格后,方可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書。
考試信息采用《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PTMIS》進行管理。為了便于考后的信息統計、分析及辦證,報名時必須采集報考人員的學歷、所學專業、性別、出生年月等信息。考前規則模板中增加了上述信息的必錄設置。考試類別、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見附件8)。
六、考點設置
注冊結構、土木工程師(巖土、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工程)、公用設備、電氣、化工、環保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按國家有關文件規定設置考點。
七、考試報名費
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5]266號文件規定,注冊結構工程師考試報名費15元,基礎考試每人每科6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120元。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的基礎考試每人每科9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110元。根據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2546號文件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的基礎考試每人每科6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130元。根據湖北省物價局、湖北省財政廳鄂價費[2007]136號文件規定,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注冊環保工程師的基礎考試每人每科80元,專業考試每人每科90元。
各地人事、建設、交通、水利、環保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管理,嚴肅考風考紀,保證考試工作的順利進行。
湖 北省 人 事 廳
湖 北 省 建 設 廳
湖 北省 交 通 廳
湖 北 省 水 利 廳
湖 北省 環 保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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