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市2014年10月自考報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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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市)招考辦、按系統報考單位、社會助學單位:
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2014年10月18日-19日進行,為貫徹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會議精神,組織好我市的自考報名和畢業證書辦理工作,現提出以下工作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201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準備工作
(一)各報名點要高度重視自考報名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招考部門關于報名工作的各項要求和規定,采取有效措施,為考生提供準確、規范、熱情、周到的服務。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對考生提出的各類問題認真答復。
(二)報名前進行工作人員培訓,工作人員要掌握報名政策,了解報名要求。報名中要做到環節清楚,人員落實,責任明確。
(三)各報名點要提前調試好報名設備,準備好有關報名材料。
(四)各報名點要在醒目位置設置宣傳欄,宣傳內容包括“青島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XX報名點”、《山東省2014年7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山東省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考簡章》、《山東省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辦法》、《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14年下半年畢業及實踐環節考核報考簡章》、《山東省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材征訂通告》以及要求張貼的其它有關說明和材料。
二、報名時間、地點、方法
(一)現場報名時間:
2014年10月自考報名:2014年6月18日-24日。
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行網上閱卷,考試時考生必須帶0.5毫米黑色墨水簽字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其他要求于考前公布。
各系統和社會助學單位的報名開始時間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提前,但截止時間不變。
(二)現場報名地點:
1.各區、市招考辦:組織所有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報名。
2.各助學單位和系統單位:組織本單位考生和有關特殊專業的報名(注意簡章“限地市開考專業”和“停考專業”部分)。
(三)現場報名方法:
1.首次報考的考生(含已有檔案號,但無準考證的考生)需要通過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下發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登記卡”報名,同時現場照相、采集信息,辦理準考證有關手續。
2.老考生持準考證報名。
3. 2014年10月自考報名可以預定當次考試教材。沒有教材的考生應該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政策規定,在報名前訂購國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覺抵制盜版教材。各考點要充分加強政策宣傳,提高服務水平。要做好《現代教育》自考專刊的宣傳工作??忌栽纲徺I。
(四)網上報名方法
1.網上報名資格和網址。有準考證的青島市考生(老考生)請登錄青島市招生考試信息網(www.qdzk.gov.cn)辦理報名手續。首次報名考生(新考生)必須到青島市各報名點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4年10月自學考試考生網上報名時間為:2014年6月18日-24日(24:00)、8月11日-13日(24:00)。
網上報名系統不受理教材預訂,考生如需征訂教材,可于2014年6月18日-24日期間到就近的區、市招考辦訂購。
3.選擇考點。網上報名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在市區或開發區參加考試。
4.網上支付。考生網上報名,須通過“網上支付”支付報名費用。報名前請持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交通銀行、招商銀行、深圳發展銀行、浦發銀行、民生銀行、興業銀行等國內銀行卡或信用卡(詳情查閱“青島自考網上支付說明”),并開通網上支付(咨詢持卡銀行),方可進行網上報名。
5.注意事項??忌谵k理網上報名手續之前,須認真閱讀《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14年7月考試專業科目一覽表》和《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14年10月考試專業科目一覽表》及有關注意事項。為保護考生信息的安全,考生須先輸入“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準考證號”和姓名,經系統校驗后方可進入報名環節。報名時務必認真核對專業代碼和課程代碼,報名成功后的信息將無法刪除或修改。
6.打印訂單號。考生網上報名繳費成功后,即完成本次報名,請記錄訂單號并可根據屏幕內容打印確認單(此確認單僅作為報名成功憑據,并非考試通知單)。
7.網上報名考生須在考試前一周網上打印考試通知單。
8.網上報名考生單科合格證領取辦法:
(1)選擇在青島市區考試的考生到青島市招生考試中心領取(市南區新昌路36號,聯系電話:85786291);
(2)選擇在開發區考試的考生到開發區招考辦領取(開發區紫金山路34號,聯系電話:86883586)。
山東自考查分網站: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http://www.sdzs.gov.cn/)
山東自考查分熱線:16889266。
(五)報考費:
根據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關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務費有關問題的復函》(魯價費函[2012]31號)規定,自考報考費均為45元/科。
教材預定費30元/本。
三、報名要求
1.所有考生必須憑有效身份證明報名。系統報考專業由系統單位嚴格把關,特別是公安、醫藥、護理類專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報名。護理學專、本科專業考試報名由青島衛生學校負責,其他報名點不得組織報名;中藥、中醫護理專業老考生由各區、市招考辦組織報名,新考生必須經過縣級及以上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并開具證明方可報名。
2.考生可以同時報考??啤⒈究茖I,但在獲得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要獲得??飘厴I證書,否則不能辦理本科畢業證書。
3.必須按照簡章公布的專業代碼和課程代碼進行填報。
4.各報名點要嚴格審核新生報名資格。各專業的本科段,不能接收非國民系列的??飘厴I生的報名。自考及普通高校專、本科在讀生憑身份證和學生證、準考證可以報考本科,但在辦理本科畢業證書前必須取得??萍耙陨袭厴I證書。
根據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跨專業考生完成本科段課程即可辦理畢業,無需加考。
5.關于過程性考核試點專業考生報考的幾點要求。
根據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公布〈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招考[2010]35號)規定,今后不再按魯教考辦[2003]98號文件注冊新考生,已注冊的考生按原方案執行。已注冊考生報考注意以下幾點要求:
(1)已注冊的過程性考核專業考生,由試點院校統一管理,考生注冊滿兩年、不超過5年方可辦理畢業手續。
(2)考生國考課程檔案由市招考辦統一管理,??颊n檔案由試點院校統一管理,辦理畢業手續時以各院校為單位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畢業生校考課檔案。
(3)過程性考核專業的??颊n檔案不得轉入和轉出。過程性考核專業考生只能在我市辦理使用校考課課程的自考畢業手續;已通過的國考課程可以轉檔。
6.關于自考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有關要求。
(1)已具備審批試點院校資格和試點專業資格的院校,每年省、市招生考試機構和主考院校進行評估,對評估不合格的試點院校將取消其試點資格。審批后2年內考生人數達不到要求或沒注冊考生的,試點資格自動取消。
(2)試點考試實行注冊制,每年12月底之前,試點院校將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注冊信息報市招考辦審查驗收。試點院校只能接受本校在校生注冊報考,不得將校外社會考生及其他助學組織考生納入本校注冊報考范圍。
(3)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均按國家考試的統一要求參加考試;符合條件的試點考生所獲得的職業技能培養、考核成績,可折算相應的自學考試實踐性環節考核學分,占該課程總成績的50%,參加統考成績占50%,2項成績合并計算該課程總成績。
(4)參加試點考試的考生,注冊2年內不得借考、轉考。注冊2年后方可辦理畢業手續。如果在校學習期間所學的自學考試專業不能畢業,其學籍仍然在試點院校保留,注冊滿5年仍未畢業者,將按社會考生對待,考籍檔案轉入考生欲轉入的市級招生考試機構。
(5)試點院校要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考試大綱的要求和課程的考試安排,接受市級招生考試機構檢查、監督。學生作業成績按時考核,按時上報。
(6)自2012年6月起,《關于公布<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試點方案>的通知》(魯招考[2010]35號)不再執行,已注冊的考生,按修訂試點方案《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在校生實踐課程考核試點方案(修訂)》(魯教考委[2012]2號)執行。
7.關于自學考試強化實踐能力培養考核有關要求。
(1)省考試院審核決定實踐能力培養考核課程,并向考生公布??忌栽高x擇參加。
(2)已具備該試點資格的院校,組織自愿參加的學生到主考院校辦理集體注冊,接受主考院校助學指導及實踐環節考核。
(3)實踐課程評價:實踐課程的理論部分參加統考,成績占70%,實踐部分由主考院校考核,成績占30%,2項成績合并計算該課程的總成績。
(4)試點院校要根據專業考試計劃及《山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強化實踐能力培養方案考核改革試點方案》(魯教考委[2012]1號)要求,嚴格管理,認真教學,注重考生實踐能力培養。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老師對主考院校制定的實踐能力培養考核方案進行審核,指導各主考院校開展工作,監督檢查試點院校助學工作。市級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協助各主考院校在本轄區開展工作,監督檢查轄區內各院校教學輔導及考核工作。
(5)自2012年6月起,不再按《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學生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專業考試試點方案》(魯教考委[2008]1號)注冊新考生,已注冊的考生,可按原方案執行。
8.關于準考證有關問題。
(1)新考生必須辦理全省統一準考證,考生報考不同專業只需辦理一張準考證。新生準考證免費辦理,準考證由考生妥善保管,丟失準考證的考生到報名點補辦。
(2)考試前丟失準考證的考生,于考試當周持身份證和考試通知單到所在區、市招考辦開具準考證證明;考試期間丟失準考證的考生到市招考辦開具證明。
9.各報名點必須嚴格執行報名信息校對制度,打印一式兩份確認單,要求考生仔細校對報名信息,并簽字確認。
青島市招生考試辦公室
20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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