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自考《票據法》常見試題理論筆記-11
更新時間:2014-02-17 16: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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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付款人不是當然的票據債務人,是否付款主要基于付款人的選擇,但是一旦正確付款,因正確付款可全部消滅票據關系
票據關系的特性
1票據關系是一種獨立的債權債務關系
2票據關系是基于票據行為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
3票據關系是分離于基礎性關系的無因關系
付款人在票據關系中的特殊地位及其與出票行為的關系
1因出票行為而產生的持票人的支付請求權和應現象付款人請求付款的先位順序
2付款人應否承擔票據責任,應基于自己的行為
3由于付款人不是當然的票據債務人,是否付款主要基于付款人的選擇,但是一旦正確付款,因正確付款可全部消滅票據關系
各種票據中付款人的地位
1匯票中的付款人一經承兌,即成為主債務人
2本票中的出票人為付款人,也為主債務人
3支票中的付款人在支票存款足以支付時有法定付款義務
我國票據法規定的非票據關系主要有
1票據返還關系
無權利持票人的票據返還
已獲付款時的票據繳回
已獲清償時的票據交付
2利益返還關系
3損害賠償關系
怠與通知的損害賠償
拒不作出拒絕證明的損害賠償
偽造、變造票據的損害賠償
票據關系與票據法上非票據關系的區別
1權利產生原因不同 票據關系的權利產生于票據行為,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產生于法律規定
2權利內容不同 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時票據記載的金錢債權,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內容時票據金額記載以外的內容
3權利行使依據不同 票據關系中的權利以持有票據為依據,非票據關系中的權利以持有票據以外的原因為依據
因形式欠缺的而無效的票據,將在兩方面影響全部票據關系
1欠缺形式的票據是自始無效的票據
2在形式上欠缺而無效的票據上所進行的所有附屬票據行為(如背書、保證、承兌等)均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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