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學考試轉考辦理相關規定
關于轉考
1、問:如何辦理轉出外省手續?
答:考生如需將我省自考合格成績轉到外省,需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個人信息后,在網上提出轉出申請,然后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經審核后領取《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轉出介紹信》,憑介紹信到對方省辦理轉入手續。
2、問:如何辦理外省轉入手續?
答:考生如需將外省自考合格成績轉到我省,需先取得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在原考試省辦理轉出手續后,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檔案已經到檔后,在網上提出轉入申請,然后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轉考介紹信原件,以及轉入外檔號,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辦理結果。
3、問:如何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
答:考生如持有兩個或以上我省自學考試準考證,需辦理合并準考證手續,以后只保留一個有效準考證。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確認個人信息后,并在網上提出合并準考證申請,然后向當地縣、區自考辦提交源準考證、目的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提交材料30個工作日后可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查詢辦理結果。
4、問:檔案轉到廣東后需要再轉回原地或其他省份,怎么辦?
答:請先完成外省轉入手續,再申請辦理轉出外省手續。
5、問:檔案已轉出省外,現在需要轉回廣東,怎么辦?
答:考生需自行聯系對方省自考辦,按對方省的相關規定將檔案再轉入我省,我省按照外省轉入的業務流程進行辦理。
6、問:為什么我實際轉入廣東的課程比我從外省轉出的課程少?
答:如果在外省已取得合格成績的課程在廣東省沒有開設,則我省無法接收。如果需轉入的課程是實踐考核課程,省考辦將不予轉入,考生可聯系主考學校,如果主考學校同意接收此實踐考核課程成績,則由主考學校按實踐課程上報流程上報成績。
7、問:參加自學考試的過程中,不想繼續參加原專業考試了,想轉換為其他專業,該怎么辦?
答:考生如需從A專業轉到B專業,無需辦理任何手續,只要按B專業的專業計劃修完課程,申請畢業時選擇B專業即可。
8、問:因為工作調動,我將搬遷至其他省份生活,已經取得的自考成績還有效嗎?
答:可以到所在市自考辦辦理轉出外省手續,將我省的自考合格成績轉到對方省,確認轉出后再到對方省辦理轉入手續。轉出后的合格成績在我省自動失效。
9、問:外市的考號能否在其它市參加自學考試,能否在其它市辦理畢業登記?
答:可以,只要是廣東省自學考試的準考證號,都可以在省內不同地市報名考試和辦理畢業登記。
10、問:我在外省辦理了自考檔案轉出手續,可以自己帶檔案到廣東辦理轉入手續嗎?
答:不可以。根據粵考辦[2000]40文規定,我省從2000年10月8日起不再接收考生自帶的考籍檔案。外省考生如需轉入我省,應由外省考辦以機要件形式把考生考籍檔案寄到我省自考辦,我省收到檔案后向考生提供一個外檔號,考生憑外檔號和轉考介紹信到地市級考辦辦理外省轉入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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