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公司法串講筆記(10)


四、股權行使的代理
1、代理人的資格和人數:可以是一人,也可是數人;
2、代理權的授予:書面方式;
3、代理權的效力:撤銷、確定和行使;
4、代理權的招攬:是指代理人招攬其他股東之股權的行為;
五、股權濫用的限制
控股股東與實際控制人的區別:實際控制人并非是公司的股東,他是通過投資關系、協議或者其他安排,才取得實際支配公司的權力,而控股股東一定是公司股東。2009.10……3
控股股東的誠信義務主要包括注意義務和忠實義務兩個方面。
注意義務:是一種積極義務,要求控股股東在經營公司要與任何一個謹慎的人在同等情形下對其所經營的事項給予同樣注意了。
忠實義務:屬于客觀性義務、道德性義務和消極義務,即要求控制股東行使控制權時除了考慮自己利益之外,還必須考慮公司利益和其他股東利益,不得使自己的利益與之發生沖突,符合行為公正德要求,主要是禁止自我交易和權力濫用。
六、股權的保護與救濟-訴權的行使
1、訴的種類:直接訴訟與派生訴訟
直接訴訟:是指股東單純為維護自身的利益,基于其股份持有人的身份而向侵權人提起的訴訟。
派生訴訟:又稱為代表訴訟、間接訴訟,是指當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乃至第三人等主體侵害了公司權益,而公司怠于追究其法律責任時,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派生訴訟制度的功能為:救濟功能和預防功能;
直接訴訟和派生訴訟的區別:
A.兩者訴的目的不同;自身利益和公司利益;
B.兩者在訴訟時原告地位有所不同:直接訴訟中,股東享有形式上和實際上的訴權;而派生訴訟股東只享有形式上的訴權,而實際上的訴權是公司所有;
C.兩者訴的被告范圍不同,被告是否包括公司外第三人。
2、訴訟的具體類型分析
A.損害賠償之訴;
B.撤銷決議之訴(決議作出之日60日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C.知情權之訴;
D.異議股份回購之訴(決議通過之日60日內不能達成協議,股東可在90日內訴訟)
E.司法解散之訴(持有10%股權的股東可以提出)
3、派生訴訟的形式要件
A.訴訟對象是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第三人侵害公司合法權益,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行為。
B.原告的資格必須合法(具備股東身份、持股之數額限制);
C.竭盡公司內部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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