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自考法理學知識第十五章:法律解釋、推理和論證


第十五章 法律解釋、推理和論證
【簡答】法律解釋是指有權的國有機關,依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遵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對各種法律性資料的法律意義所作的解釋。
[簡答、論述題]法律解釋的特點:⑴ 法律解釋是指一定的人或組織對法律規定含義的說明。⑵ 法律解釋的對象是法律規定和它的附隨情況;⑶ 法律解釋與具體案件密切相關;⑷ 法律解釋具有一定的價值取向性;⑸ 法律解釋受解釋學循環的制約。
[簡答]法律解釋的分類:1、正式解釋,即法定解釋:是指由特定的國家機關、官員或其他有解釋權的人對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約束力的解釋。根據解釋的國家機關的不同,又可分為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釋三種。
2、非正式解釋,即學理解釋:一般是指由學者或其他個人及組織對法律規定所作出的學術性和常識性的解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不被作為執行法律的依據。
3、限制解釋。這是指在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廣時,做出比字面涵義為窄的解釋。
4、擴充解釋。這是指法律條文的字面涵義顯然比立法原意為窄時,做出比字面涵義為廣的解釋。
3、字面解釋。這是指嚴格按照法律條文字面的通常涵義解釋法律,既不縮小,也不擴大。
【簡答】法律解釋特征:1、解釋主體是法定有權解釋的主體;2、解釋文體具有法的效力;這種法的效力具有一定的普遍性。
[簡單、論述]法律解釋的意義:
⑴ 由于法律具有概括性、抽象性的特點,因此需要法律解釋化抽象為具體,變概括為特定。
⑵ 由于人們的認識能力、認識水平上的差別,也由于人們利益與動機的差別,因此會對同一法律規定有不同的理解,特別是對法律規定中的一些專門術語有不同的理解。
⑶ 由于立法缺憾,需要通過法律解釋改正、彌補法律規定的不完善。
⑷ 通過法律解釋解決法律的穩定性與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
⑸ 通過法律解釋普及法律知識,開展法律教育。
【單選】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普通法法系和民法法系在法律解釋方面都趨向于法律的自由解釋
【單選】20世紀民法法系和普通法系融合趨勢的選項正確的是普通法系不少人開始強調制定法優于判例法
[簡答] 法律解釋的目的:就是指解釋者通過法律解釋所要探索和闡明的法律意旨。
【選擇】在法律解釋學上有主觀說與客觀說的對立。
主觀說:認為法律解釋的目的應當是“探求歷史上的立法者事實上的意思,亦即立法者的看法和企圖和價值觀。”
客觀說:認為,法律自從頒布時起,便有了它自己的意旨,法律解釋的目的就是探求這個內在于法律的意旨。
【單選】 嚴格解釋(普通法系國家)與自由解釋(民法法系國家)。
最新資訊
- 歷年整理!2025年10月自考《毛概》簡答題常考重點,附考前預測100題2025-09-24
- 歷年匯總!2025年10月《馬原》高頻考點及備考資料2025-09-23
- 重點!2025年10月自考《習概(15040)》常考簡答題匯總2025-09-22
- 臨考沖刺!2025年10月自考考試題型、評分標準確定,速領沖刺資料包2025-09-22
- 常考!2025年10月自考《英語二》高頻考點+必背知識點2025-09-22
- 2025年10月自考開考科目清單公布!新版教材這樣買才不會錯2025-09-21
- 倒計時!2025年10月自考考前沖刺,這些資料必須有2025-09-20
- 重點收藏!2025年10月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歷史事件時間點梳理2025-09-19
- 考生必看!2025年10月自考《中國近代史綱要》必背考點2025-09-19
- 重點收藏!2025年10月自考《習概(15040)》歷年高頻簡答題匯總2025-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