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3年上半年自考畢業辦理流程
一、申辦時間
2013年上半年湖北省自考畢業證實行網上辦理,辦理工作分兩個階段,具體安排如下:
1、畢業生網上申報
(1)考生注冊時間:2013年5月26日~6月2日
(2)信息確認時間:2013年6月2日~6月4日
2、畢業證網上審核、主考學校驗印時間:2013年6月6日~6月30
二、辦理范圍
面向社會和系統開考專業考生及普通高校自學考試全日制助學班考生。
備注:考生在網上申報過程中,如遇到疑問,可在5月26日至6月4日的8:30至17:30撥打電話(027-51867658)進行咨詢。
三、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申報畢業:
1、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2、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完成全部課程考試且成績合格(包括畢業考核、實驗、實習及技能考核;
3、課程免考、頂替及轉考符合規定。外省轉考考生在我省取得專科不少于5門、本科不少于4門的合格成績,方可在我省申請畢業(戶口遷移者、軍人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變動、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學校錄取者除外);
4、如有考試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5、申請專、本科同時畢業的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僅限于同一主考院校、同一專業的專本套讀考生。
四、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兩份清晰復印件(正反兩面),身份證原件由縣(市、區)自考辦審核完后退還考生;
2、PVC卡12位號準考證(專本套讀同一準考證的考生,還需提供準考證復印件,并由檔案所在地簽章),準考證遺失的考生須由檔案所在地出具貼有相片的準考證遺失證明;
3、全部《課程合格證書》;
4、兩寸藍底登記照片兩張,照片背面要注明考生準考證號及姓名;
5、姓名有誤的考生,必須以電子檔案姓名申請畢業,但必須在申請表的補充說明處說明;
(1)屬音同字不同的現象,須持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公安部門(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證明,到檔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請;
(2)屬更名換姓的現象,原則上不予更改,如果有特殊情況必須更改的,除須持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當地公安部門(派出所)出示的曾用名證明外,還必須具有市級以上更名換姓的公證書原件,到檔案所在地提出更名申請;
6、申請獨立本科段畢業的考生,須出具計劃科簽審的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專科及專科以上學歷證書的復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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