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自考“普通邏輯”串講筆記第一章:引論


第一章:引論
1、邏輯包括兩大類:形式邏輯和辨證邏輯,普通邏輯即傳統的形式邏輯。
2、普通邏輯是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基本規律和簡單邏輯方法的科學。
3、思維分為三大類:抽象(邏輯)思維,形象(直感)思維,靈感(頓悟)思維,一般思維指抽象思維。
4、感覺是事物作用于人的感覺器官時在人腦中產生的關于事物的個別屬性的反映。
5、知覺是事物在人腦中的整體性的直接反映。
6、表象是在感覺和知覺的基礎上形成的具有一定概括性的感性形象。
7、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的思維形式,是思維機構的基本組成要素。
8、判斷是對思維對象有所斷定的思維形式。它是由概念組成的,同時,它又為推理提供了前提和結論。
9、思維有兩個基本特征:概括性和間接性。
10、思維的邏輯形式指思維內容各部分的聯系方式或形式結構,也叫思維形式的結構。
11、普通邏輯的研究推理,正是要研究從不同的推理內容中抽取出來的各種共同的邏輯形式。
12、思維的基本規律有四條: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充足理由律。
13、同一律要求:一個思想是什么,它就是什么,不能把不同的思想混為一談。
14、矛盾律要求:在互相否定的兩個思想中,必須承認至少一個是假的,而不能承認它們都是真的。
15、排中律要求:在互相矛盾的兩個思想中,必須承認至少一個是真的,即二者必居其一,排除第三種可能性。
16、充足理由律要求:斷定任何一個思想為真,都必須拿出充分的理由。
17、普通邏輯是撇開思維的具體內容來研究思維的邏輯形式及其基本規律的。
18、普通邏輯的工具性表現在:它本身不能給人們直接提供各種具體的科學知識,但是它能夠為人們進行正確思維,獲取新知識,表述論證思想,提供必要的邏輯手段和方法。
19、學習普通邏輯的意義:(1)有助于人們正確認識事物,獲取新知識,(2)有助于人們準確地表達思想,嚴格論證思想,(3)有助于人們識別、駁斥謬誤與詭辯,(4)有助于人們學習和掌握其他各門科學知識,(5)有助于提高人們的辦事效率。
20、邏輯學有兩千多年歷史,發源地為古代中國、印度、希臘。古希臘是邏輯學的主要誕生地。17世紀英國哲學家弗蘭西斯。培根提出科學歸納法,奠定了歸納邏輯的基礎,提出三表法(存在和具有表、差異表、程度表),培根后,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繼承 并發展了培根的歸納邏輯,形成五種歸納法(契合法、差異法、契合差異并用法、共變法、剩余法)史稱穆勒五法。17世紀末,德國哲學家萊布尼茲提出用數學方法處理演繹邏輯、把推理變成邏輯演算的光輝思想,成為數學邏輯(即現代形式邏輯)的奠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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