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自學考試《民法》串講資料


一。如何在考前復習民法?
1.指導思想:(對本書而言)一遍不看肯定不過;看的太仔細也不過。
2.宏觀把握教材: 總論,人身權,物權,債權,繼承權,侵權。(其中,總論占35%-40%)
3.真正要仔細看的內容是什么?(重點:分類問題)
(1)民事權利的分類
(2)民事行為的分類
(3)代理的分類
(4)人身權的分類
(5)債的分類
(6)物的分類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7)物權的分類
(8)侵權的分類
以上八個問題是本書的絕對重點!
這八個問題,首先,分類標準;其次,名詞的含義;最后,了解區分它的意義。
4.適當的做真題。(如何進一步掌握,請閱覽民法串講二)
《民法》串講(二)
1.民法的基本原則中的平等原則。
2.民事法律關系:
(1)自然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
(2)監護。
(3)宣告失蹤,宣告死亡。
(4)保抵條款無效;明為聯營實為借貸條款無效。
3.代理的范圍。
4.訴訟實效中止與中斷
5.人身權中的肖像權和隱私權
6.債權中的提存和混同。
7.侵權責任中的歸責原則,八大特殊侵權責任
以上為民法重點中的重點!(僅供參考)
民法學考試的基本點
第一篇:民法概論。
1. 民法的基本原則。
2. 民法的淵
3. 民法的效力。
4. 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點、構成。
5. 自然人的六個問題:A.概念 B.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C.監護 D.宣告失蹤
E.宣告死亡 F.住所與居所
6. 法人:A.概念與分類型B.設立方式 C.法人機關
7. 其他組織:A.合伙的概念和特征 B.合伙人對財產是按份共有 C.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8. 有關聯營的問題
9. 物的概念和特點
10. 物的概念和分類
11. 民事法律行為的定義和構成要件
12. 確定無效民事行為和相對無效民事行為的區別
13. 代理:A.概念 B.范圍 C.濫用代理權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D.不得進行代理的 行為與無權代理的區別
14. 了解表見代理
15. 訴訟時效:A.訴訟時效與除斥期間的區別 B.訴訟時效中斷與中止的區別 C.訴訟時效的分類型
以上為民法的總論部分
第二篇:人身權
1. 人身權的概念
2. 人身權的保護方法
3. 人格權的概念和種類
4. 身份權的概念和種類(重點把握四大原則:姓名權、肖像權、榮譽權、名譽權)
第三篇:物權
1. 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 物權的種類及其法律意義
3. 所有權的保護方法
4.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區別
5. 用益物權的分類
6. 擔保物權的分類及其區別
7. 所有權與第三人的關系
以上為民法的第二篇和第三篇內容
第四篇:債權
1. 債的概念和特征
2. 債發生的根據
3. 理解無因管理和不當得利
4. 理解代位權和撤銷權
5. 理解定金和保證
6. 理解債的消滅
7. 債的分類
第六篇:侵權行為
1. 侵權行為的基本特征
2. 侵權行為的分類及其法律意義
3. 侵權行為的規則體系
4. 一般侵權行為的構成要件
5. 承擔侵權民事則任的方式(八點)
6. 八大特殊侵權責任
以上為民法的第四篇和第六篇的內容
第五篇:繼承權
1. 繼承法的基本原則
2. 遺產的范圍
3. 法定繼承的概念
4. 法定繼承人的概念和順序
5. 遺囑:A.概念 B.有效條件 C.形式 D.各種遺囑效力發生抵觸時怎摸辦
6. 遺囑與遺贈的區別
7. 遺贈與遺贈扶養協議的區別
8. 法定繼承、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及債務承擔的問題
9. 遺產分割的原則
10. 繼承的開始、喪失繼承權的四種情況、放棄繼承和接受繼承的方式、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處理
以上為民法的第五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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