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老妇人XXXX-天天做天天爱天天爽综合网-97SE亚洲国产综合在线-国产乱子伦精品无码专区

當前位置: 首頁 > 自學考試 > 自學考試備考資料 > 2011年自考《當代中國政治制度》筆記匯編

2011年自考《當代中國政治制度》筆記匯編

更新時間:2010-12-06 10:33:03 來源:|0 瀏覽0收藏0

自學考試報名、考試、查分時間 免費短信提醒

地區

獲取驗證 立即預約

請填寫圖片驗證碼后獲取短信驗證碼

看不清楚,換張圖片

免費獲取短信驗證碼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政治制度和當代中國政治制度

  一、政治制度的涵義制度及政治制度的定義特點:(多選)穩定性、強制性、合法性、歷時性

  二、政治制度與社會經濟、文化制度的關系在社會各項制度中,根本性的、起決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會的經濟制度,經濟制度是社會結果的基礎,是社會經濟基礎的主要成分。它決定社會的上層建筑。

  需了解的:丹尼爾《后工業社會》,即知識經濟。

  思想文化意識對政治制度主要起導向作用。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美國政治學家亨廷頓的《文明的沖突》

  選擇: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意的文化,就是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公民為目標,發展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社會主義文化。

  三、當代中國政治制度的內容簡答:如何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政治(其實現在應只會當選擇題考)記住紅體部分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政治,就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在人民當家作主的基礎上,依法治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

  人民民主專政構架圖(后補)

  人大制度:元首制度、選舉、立法、行政(含國家公務員)、司法、軍事單一結構制度:民族區域自治、特別行政區直接參與:

  第二節 堅持和完善當代中共政治制度

  一、堅持當代中共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政治制度與政治體制的區別(簡答,非重點)(詳見書P7)

  二、推進政治制度改革,完善當代中共政治制度改革成果即可改善的地方1.廢除領導干部終身制,建立了干部離退休制度,視線了干部隊伍的年輕化、革命化、專業化、知識化,保持了黨和國家的活力。

  2.實現了黨政智能分開,調整了黨的組織形式和工作機構。

  3.加強了社會主義基層民主自治制度建設。(居委會組織法,頒布工業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條例)

  4.事實國家公務員制度。93年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條例》5.根據高效、精簡、統一的原則,進行了行政機構改革。98年幅度最大,改變了政府職能,實行政企分開,使政府更換地為市場經濟服務。

  6.調整了重要和地方的政治經濟關系,更有利于調動重要和地方兩個積極性。

  7.加快人大立法速度,提出依法治國方略,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論述:堅持和完善當代中國政治制度1.突出弊端。主要弊端是官僚主義,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干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

  2.為何要完善。

  1)基本矛盾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

  2)文革帶來的破壞。

  3)改革實踐方面(經濟體制改革入手-政治體制改革)轉自環 球 網 校edu24ol.com

  4)政治文化方面3.如何完善(重點)即改革成果中的7點

  第二章 當代中國國家制度

  國家制度即國體,是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方面。中國的國體是:人民民主專政。

  第一節 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建立和發展

  一、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建立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建立過程1948.4.30《五一宣言》,召開政協會議,成立民主聯合政府。

  1949.9.21 一屆政協通過了《共同綱領》(臨時憲法作用),據此建立新民主主義國家政權。

  1954 一屆人大召開,改變兩級政府為一級政府,國務院即重要人民政府,由人大產生,受他監督,對他負責。1956年底 改造社會主義審查資料私有制??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確立(選擇)

  另外,以下幾點也需記憶。

  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行使最高國家權力,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內統一領導國家政權。行使國家權利機關和中央行政機關的職權,兼有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和最高行政機關的雙重性質。

  《共同綱領》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

  我國的新民主主義是建立在工人階級、農民階級、小資產階級和民族資產階級四個民主階級聯盟上的。

  新民主主義社會是一個過渡性質的社會,新民主主義國家政權具有較多過渡性和不完備性。

  二、中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發展(非重點)

  1.1956-1966年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主要特點:黨的一元化領導2.1966-1976文革時期,該階段為頹廢期,基本不考。

  3.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新的歷史時期??偉大轉折文革結束后,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逐步完善體現在哪些方面?(簡答)

  1.黨的領導制度得到了完善和加強。成立中央紀律檢察委員會。1982年,規定只設總書記。形成了中央書記處、中央政治局和政治局常委三個層次的領導制度。

  2.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得到了全面恢復和加強。通過82年憲法3.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制度和政治協商制度得到鞏固和加強。提出“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十六字方針。

  4.國家立法、司法、監督制度也進一步完善。

  第二節當代中國國家制度一、中國是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國家制度是統治階級依據法律確定其政治領導和政治統治權以及統治與被統治關系的制度,是統治階級為 維護自己的政治統治而確定的根本制度。國家制度表面社會各階級在國家中的地位,即統治的和被統治的地位,表面國家政權的性質,反應國家政權的階級本質。

  社會主義國家制度是共產黨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無產階級專政或人民民主專政國家。

  82年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二、中國人民民主專政的特點(簡答)人民民主專政的特點與歷史任務。詳見書P25-26

  第三章 當代中國國家形式和國家機構

  第一節 當代中國國家形式

  一、國家形式的涵義

  國家形式(政體),是指國家政權的組織形式。也包括過結構形式,即國家政權的區域組織形式(單一制、復合制);國家治理形式(集權制、民主制)

  國家本質與國家形式的關系:國家本質決定國家形式、國家決定政體、政體為國體服務,起維護國家本質的作用。國家形式在根本上是由國家的階級本質、社會的經濟基礎、階級關系決定的。

  政體有君主制和共和制之分。

  君主制:

  l 古代:

  n 等級君主制-中世紀歐洲

  n 貴族君主制-古羅馬

  n 專制君主制(中國)

  l 近代:

  n 君主立憲制

  u 議會制君主立憲制(英國)

  u 二元制君主立憲制(二戰前日本&一戰前德國)

  共和制:

  l 古代:

  n 貴族-古羅馬

  n 城邦君主-古希臘

  l 近現代:

  n 議會制-德國

  n 總統制-美國

  n 半總統制-法國、瑞典

  n 委員會制-瑞士

  國家結構形式主要分為單一制和復合制(邦聯制和聯邦制)兩種形式。

  單一制國家和聯邦制國家最主要的區別集中表現在中央和地方的權力劃分上。P32

  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充分體現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則。(選擇)

  三、中國國家結構形式

  中國人大制度的內容和特色P33四點(非重點簡答)

  我國單一制的三種形式:民族區域自治、設立特別行政區、在一般地方行政區域,設置地方國家機關。P34(選擇)

  第二節 當代中國國家機構

  一、國家機構概念

  國家機構是形式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內部只能和外部只能,進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種活動的國家機關的總和。

  官吏和常備軍是資產階級國家的兩個最主要的特征。??恩格斯(多選)

  二、中國國家機構概況

  我國國家機構系統,按其性質和職能分為:國家權力機關、國家行政機關、國家軍師機關、國家審批機關和國家檢察機關。

  國家主席:國家主席的職權是根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定來行使的。(2屆連任)

  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由人大產生,對他負責受他監督。

  中央軍事委員會:是中國國家軍事機關,是全國武裝力量的領導機關。

  人民法院:國家審批機關。

  中國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在中國國家機關體系中,國家權力機關居于首要地位。

  三、中國國家機構的設置原則(簡答)

  三個原則: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議行合一、民主集中制

  第四章 當代中國選舉制度

  第一節:當代中國選舉制度的形成與發展一、選舉和選舉制度選舉:指人們根據公認的規則,從所有人或一些人中選擇幾個人或一個人擔任一定職務的行為。

  選舉制度:指由選舉法規定的有關選舉國家代表機關或公職人員的各項制度的總稱,其內容包括選舉的基本原則、選舉的機構、選舉程序、選舉方法。

  二、當代中國選舉制度的形成和發展選擇:當代中國的選舉制度淵源于革命根據地的選舉制度發展過程: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頒布《選舉法》79年通過第二部選舉法(簡答)書上共9點,老師又加了兩點記憶內容: 1.直接選舉人們代表的范圍由鄉、鎮一級擴大至縣級。

  2.差額選舉3.53年中只需出席過半數即可通過改為全體過半數。

  82年對第二部選舉法做第一次修改記憶內容:1.將“人民公社”改為“鄉、民族鄉”

  2.“另行選舉”即第一次投票不過半數,則第二次投票只需過1/3 86年對第二部選舉法做第二次修改記憶內容:1.選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聯名,可推薦代表候選人2.取消預選,規定了差額選舉的比例(間接選舉:1/3-1 直接選舉1/2-1/5)

  95年對第二部選舉法做第三次補充和修改(簡答)記憶內容:1.將鄉、鎮選舉委員會受縣(區)級選舉委員會領導改為受縣(區)級人大常委會領導。

  2.五倍改為“四倍”

  3.增加了罷免內容,縣和鄉級人大代表,原選區選民30人以上聯名可提出,半數通過則可罷免,縣級以上,主席團或1/10以上代表聯名,可對上一級人代會代表提成罷免。

  第二節 當代中國選舉制度的原則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普遍原則(簡答)

  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除1.年滿18歲2.未被剝奪政治權力的人(被剝奪的罪犯以及精神病人)都享有該權利。

  普遍原則:1.平等原則 “一人一票” “城鎮各選區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數應大體相當。

  2.直選和間選相結合的原則多選: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鄉、民族鄉、鎮的人大代表,由選民直接選舉。

  3.秘密投票??無記名4.差額原則

  第三節 直接選舉的組織和程序(簡答)

  一、主持選舉的機構??選委會(臨時機構)

  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縣、自治縣的選舉委員會受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

  二、選區劃分農村:縣級:按幾個村一個選區 (人數特多的村或人口少的鄉可稱為一個選區)

  鄉級:按幾個村民小組一個選區(人數特多的村民小組或人可少的村可劃為一個選區)

  城鎮:獨立選區:1個生產(工作、事業)單位或1個居民區聯合選區:幾個生產(工作、事業)單位或幾個居民區混合選區:1個居民區與它轄區內的若干個生產(工作、事業)單位三、選民登記1.精神病患者不能形式選舉權利的,經選委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2.對于申訴意見,選委會應在3天作出處理決定。申訴人對處理決定不服著,可在選舉日的五日前向人民法院起訴。

  四、代表候選人的提出與確定由選民直接選舉的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民額的1/3-1倍。

  由選民直接選舉人代會候選人(選民10人聯名即可推薦)

  五、投票選舉和當選1.過半數2.另行選舉時,需過1/3

  直接選舉流程詳見下圖:(簡答)

  成立選委會??制定選舉工作流程??規定選舉日??劃分選區、分配代表名額??培訓選舉工作人員??宣傳選舉法??選民登記??審查選民資料??公布選民名單(前20日)??提出候選人??選委會匯總??公布候選人名單(前15日)??小組協商討論??匯總情況??各方協商會議??公布正式候選人名單(前5日)??介紹候選人??投票(選舉日)??選區匯總計票??選區公布選舉結果??選委會匯總審核??選拔當選人名單??選委會總結歸納??選委會撤銷

  第四節 間接選舉的組織和程序

  中共縣級以上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實行間接選舉一、主持機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二、全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名額及分配1.不超過3000人2.名額分配情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解放軍、港澳臺3.省、自治區、直轄市代表名額基數為350,設區的市、自治州代表名額基數為240三、全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的提名、確定和正式選舉1.10人以上聯名2.差額選舉時,代表候選人名額,應多于應選代表民額的1/5-1/2倍

  第五節 人民代表的地位、職權及監督、罷免

  一、人民代表的地位、職權及保障(考點較少)

  基本的三項權利:審議、表決、選舉附帶的七項權利:提案、提名、建議、批評、詢問、視察、質詢保障的三項權利:發言,表決,免責、人身特別保護權、物質保障權二、對人民代表的監督、罷免(選擇)

  1.30以上聯名,可提出罷免2.對縣級以上人代會提出罷免條件:主席團或1/10以上代表聯名3.無記名投票,半數通過

  第五章 當代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上)

  人民代表大會是當代中國的政權組織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節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當代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確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就是由選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依法選舉代表,組成全國及地方各級權力機關體系即全國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國際權力機關組織其他國家機構,行使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力。

  人大制度是在中國人民長期革命斗爭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

  31年 成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 執委會

  34年 人民委員會 執行機關

  49年 《共同綱領》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

  53年 普選(第一次)

  54年 人大一次會議召開 五年一次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中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簡答)

  答:1.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與我國人民民主轉正的國家制度相適合的政權組織形式。體現了人民民主專政國家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根本原則和核心內容,也體現了人民管理國家事事務的權利的實現。

  2.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和廣泛的代表性,從政治上和組織上保證全體人民掌握國家權力,真正成為國家的主人。

  3.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議行合一的原則設置國家機關,可以有效地保證國家權力機關的決定得到迅速執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實現。

  第二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地位、組成、任期、職權法律地位:1.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它在國家權力機關中處于最高地位。

  2.中央其他國家機關如興致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受它監督,對它負責。

  代表的組成:省、市、自治區、特別行政區(港澳臺)、解放軍四大職權:立法、決定、任免、監督 (詳見書P68-69)

  任免權: 由主席提名,決定國務院總理人選

  監督權: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

  1.聽一府兩院的報告2.質詢和詢問。3.爸媽任免代表大會選舉或決定的其他國家機關的領導人4.審查執行報告,審查國家預算。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每年舉行一次,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才能舉行。若有必要,或有1/5以上的全國人大代表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召開程序詳見書P70-71選擇 主席團是臨時性機構

  第三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常設機構,對全國人大負責并報告工作。

  閉會期間,其他國家機關:一府兩院、中央軍委主席也要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

  人員組成:委員章,副委員長若干人,秘書章,委員若干人、適當少數民族代表。

  五大職權:1.國家立法權:解釋憲法和法律。

  2.國家某些重大事項的決定權(與第七章內容重疊)

  3.人事決定和任免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的提請,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任免。

  4.監督權 5.其他職權(無重點)

  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制度和工作程序委員長會議是委員長主持常委會工作的一種工作方式,不是一級國家權力機關,不能代替人大常委會行使職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是合議制機關,實行即討論幾天決定的集體領導制度。兩個月舉行一次常委會組成人員10人以上聯名。

  全國人大常委會生意法律草案實行三審制 P78

  質詢需10人以上聯名三、全國人大常委會機構 (多選)

  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必要時可組織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臨時性組織)

  辦公廳 :性質:日常工作的機構,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領導

  工作委員會:組成人員不限于人民代表。

  第四節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

  二、工作職責概括為提案、審議、調研三項。(詳見P82-83)

  第六章 當代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

  第一節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一、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的地位、組成、任期、職權1.地位: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鄉、民族鄉、鎮設立人民代表大會。

  2.鄉、民族鄉、鎮每屆任期三年,其余為五年。

  3.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大可制定地方性法規。

  15項職權可歸納為五方面:保證權、決定權、任免權、監督權、保護權。

  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和工作程序要點:1.每年至少舉行一次。

  2.縣級以上人大每次會議舉行預備會議。(縣級以下無人大常委會)

  3.本級人代會議主席團、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本級人民政府可提案;縣級以上地方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聯名,鄉、鎮5人以上聯名。(國家是30以上聯名)

  第二節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

  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地位、組成、任期、職權要點:1.名額:省、自治區、直轄市35人至65人,人口超過8千萬的省不超過85人設區的市、自治州13人至35人,人口超過8百萬的設區的市不超過45人縣、自治、不設區的市、市轄區11人至23人(歷屆考過)

  2.縣級以上地方人大,每屆任期5年。

  3.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省級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較大城市的人大常委會可以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選擇)

  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會議和工作程序1.設區的市人大常委會主人會議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

  縣級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由本級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組成。

  2.提案:縣級以上,提案5人以上聯名??h級,3人以上聯名。

  3.質詢:縣級以上,5人聯名,縣級,,3人聯名三、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機構多選)詳見書P93

  第三節 方各級人大專門委員會

  一、地方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縣級人大不設類似政法財經等專門委員會,但可以成立特定問題調查委員會。二、專委會職責(不需記憶,知道全國人大的即可)

  專委會的性質是常設機構

  第四節 堅持和晚上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重點)

  一、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西方議會制的主要區別1.產生的社會歷史條件不同資產階級意會產生于封建社會末期資產階級革命過程中。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是在中國人民長期斗爭中產生和發展起來的。2.法律地位不同西方:議會作為三權分立中的立法機關,行使國家立法權我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國家權力機關,同意行使國家權力,且具有唯一性和最高性。

  3.與政黨關系不同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任何別的政黨都不能代替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因此在中國不存在通過競選各黨輪流執政的問題。在中國只有執政黨和參政黨的區別,沒有執政黨和反對黨的區別。

  西方國家政黨與議會的關系,主要是通過議會選舉來確立的。劃分為執政黨和在野黨。

  4.人民代表和議員的區別1)選舉方式:西方國家議員大多通過競選產生,而我國人民代表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則通過差額選舉產生。

  2)階級基礎:我國:具有深厚的群眾基礎和廣泛的代表性;西方:行使上是代表選民的,但實質并不代表它是選民的代表。,議員是轉職的,另外從代表性上來看,美英等國議員代表的是不同的利益集團。(阿爾蒙德提出)

  5.組織行使、組織機構不同1)議會體制有一院制(中國)、兩院制(歐美)等。

  2) 西方議會由議員、議長、委員會、議會黨團、工作機構、國家元首組成。

  二、加強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社會主義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

  人民代表大會值得得到了加強和完善?(簡答)

  詳見書P103頁,共五點建設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選擇)

  如何進一步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這一制度的優勢和作用?(論述)

  詳見書P104-105

  第七章 當代中國國家元首制度

  第一節 當代中國國家元首制度的演變

  一、國家元首概述國家元首的性質是國家對內對外的代表,是整個國家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它的設立由憲法予以規定。

  在君主制政體國家,元首一般經世襲產生,實行終身制。

  在共和制政體國家,由選舉產生,實行限任制。

  四種選舉方式:1.由立法機關(議會)選舉產生,2.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法國)3.通過選舉團選舉產生(美國),4.由混合團體產生(德國)

  三種類型:1.總統制國家,(美國)國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腦,領導政府2.議會制國家,(英德等),既有元首,又有政府首腦,只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虛位元首)

  3.議會制總體制國家(即半總統制)(法國,俄羅斯等),總統是國家元首,行使大部分國家行政權,并有權通過議會任命政府首腦,掌握主要國家權力。

  國家元首還有單一元首和集體元首(瑞士)之分。

  二、中國國家主席制度的演變1.中央任命政府委員會集體行使國家元首職權1949年9月,《共同綱領》規定2.1954年憲法規定設置國家主席,這部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為獨立的國家機構,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覺得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行使國家元首的職權。

  憲法還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統率全國武裝力量,擔任國防委員會主席。

  3.1975年和1978年憲法規定不設置國家主席第一部憲法規定的國家主席的職權,分別由黨中央和全國人大常委會行使。

  1978年憲法,規定原國家主席行使的部分職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行使。

  三、恢復國家主席制度(簡答)

  詳見P112

  第二節 國家主席的產生、任期、職權

  一、國家主席的產生、任期1.候選人資格,1982年憲法規定,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45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提名、選舉、任期1982年憲法規定國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提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繼任,主、副主席都缺位,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補選,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暫時代理主席職位。

  連任不超過兩屆。

  3.法律地位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有權罷免、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行使職權。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國家主席>國務院二、國家主席職權1.對內:公布法律、任免國務院總理和國務院其他組成人員、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發布特赦令、發布戒嚴令(1989年,國務院決定選拔北京市九個區實行戒嚴(選擇))、選拔戰爭狀態、發布動員令2.對外: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外國使節,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決定,派遣和召回駐外全權代表;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批準和非常同外國締結的條約和重要協定。

  第八章 當代中國中央行政制度

  性質制度的基本內容:行政組織、行政及至、行政機構只能以及行政力體制等到方面的內容。

  第一節 國務院的法律地位、組成、任期

  一、國務院的法律地位國務院的前身是建國初期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政務院,54年后才改。

  82年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國家權力機構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

  二、國務院的組成和任期組成:總理、副總理若干人、國務委員若干人、各部部長、各委員會主任、審計長、秘書長。

  總理由國家主席提名。連任不超過兩屆,每屆5年。

  第二節 國務院的職權

  二、國務院職權的行使1.國務院有權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特指的行政法規,只有國務院能頒布,如名稱為××條例,××規定,××辦法等。)

  2.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的戒嚴,等等。

  第三節 國務院機構設置 (重點)

  一、建國以來國務院機構設置的沿革我國政府機構的設置遵循的原則:需要、統一、精簡、效能原則1.49-50年代末 三增一減

  政務院下設政治法律、文化教育、財政經濟、人民監察四個委員會52年,在地方設六大行政區行政委員會,作為中央的派出機關增設國家機會委員會(相當于政務院)

  54年 政務院改名為國務院,即中央人民政府。56年,國務院工作部門達81個。

  58年對機構進行精簡。撤銷、何必了9個部委等。

  2.60-70年代初 一增一減

  60-64年 八字方針:調整、鞏固、充實、提高,增設到77個

  66年文革 減到32個部門。

  3.70-80年代 三增一減

  71-75年43個75年52個78年 76個

  81年52個

  4.80-80年代末 一增一減

  83-86年 72個

  87年 68個 召開的黨的十三大提出政府職能轉變,指出,“為了避免重走過去”精簡-膨脹-再精簡-再膨脹“的老路,必須抓住職能轉變這個關鍵。

  5.90年代 一增二減

  二、現街道國務院機構設置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召開,這次改革目標是“建立辦事高效……行政管理體制。

  該方案明確指出改革遵循以下幾個原則。(詳見P128)

  (一)國務院組成機構國務院,列入其組成部門序列的共29個部、委、行、署,分四種類型:宏觀調控部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財政部、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專業經濟管理部門: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建設部、鐵道部、交通部、信息產業部、水利部、農業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

  教育科技文化、社會保障和資源管理部門: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文化部、衛生部、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政務部門:國家民族食物委員會、公安部、國家安全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審計署。

  重點:03年的變動 (現共28個)

  體改委+計委=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經貿委+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商務部“計生委”改為“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國務院直屬機構 (選擇)

  前五項自己將平時經常聽到的背一下是屬于什么機構即可。(詳見書P130-131)

  03年增設銀監會,98年新增 政監會、保監會

  (六)議事協調機構(非常設)如:防汛抗洪總指揮部、婦女兒童協調委員會等(七)企業單位(經濟實體) 特大型國企

  (八)中國中央、國務院 如:中共中央中國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等

  第四節 國務院領帶體制和會議制度

  建國初期直到82年,國務院從總體上看實行的是集體負責的領導制度-委員會制。(選擇)

  一、行政首長負責制(“三權一責”)

  總理負責的具體內容:全面領導權、最后決定權、人事提名權、行政首長負全面責任、(選擇)

  二、國務院會議制度國務院會議由國務院全體會議(兩個月或一個季度召開一次)、常務會議(每周一次)和辦公會議(不定期召開)構成。(選擇)

·2010年10月自學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及方式匯總

·2011年各地1、4月自學考試報名匯總

更多信息請訪問:自學考試頻道    自學考試論壇    自學考試博客

分享到: 編輯:環球網校

資料下載 精選課程 老師直播 真題練習

自學考試資格查詢

自學考試歷年真題下載 更多

自學考試每日一練 打卡日歷

0
累計打卡
0
打卡人數
去打卡

預計用時3分鐘

環球網校移動課堂APP 直播、聽課。職達未來!

安卓版

下載

iPhone版

下載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