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0年自學考試轉考實施辦法


一、外省轉入在其他省取得自學考試合格成績,擬轉入青海省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
1、向原所在省提出轉考申請,并在原所在省辦理轉出手續。
2、考生在轉考后的兩個月之內,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辦理轉入手續。考生辦理轉入手續要持原所在省轉出所填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及身份證原件,在青海已有準考證號的考生還需持青海的準考證。
3、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在辦理考生考籍檔案轉入手續時,對在青海省已有準考證號的考生直接合檔,考生到轉入地繼續報名參加考試。在青海省沒有準考證號的考生,需先到轉入地自考報名點報名參加考試,待取得準考證后辦理轉入手續。
二、轉往外省考生在青海省已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績擬轉往外省繼續參加考試的
1、首先到考試的所在州(地、市、縣)招生考試辦公室提出轉移考籍檔案申請報告,出示單科合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認真按表中要求事項填寫《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一式三份),表中“合格課程及成績”一欄由州(地、市、縣)招生考試辦公室填寫。各州(地、市、縣)招生考試辦公室認真核實該表后,應在“轉出省州(地、市、縣)級招考辦意見”一欄內填寫意見并加蓋公章。
2、考生憑單科合格證(原件)、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和填寫好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到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辦理轉考手續。
3、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在接到以上材料后進行認真復核,復核后在“轉出省省級自考辦意見”一欄內填寫審核意見加蓋公章并在照片上加蓋騎縫章。一份留各州(地、市、縣)招考辦,一份留省自考辦,另一份由考生帶往轉入省自考辦報到。
4、兩個月后考生憑《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轉考申請登記表》、單科合格證(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轉入省自考辦查詢。
三、省內轉考
考生在省內某一地取得一科或一科以上合格成績,因工作調動到省內另一地繼續參加自學考試的,不需要辦理轉考手續。只需持原有的準考證、單科合格證和單位證明信到轉入地區招考辦登記,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繼續參加考試。轉入地招考辦對此類考生要登記造冊一式兩份,其中一份上交省考試管理中心自考科備案。
最新資訊
- 2013年7月西安赴重慶加考考生答題規范2013-07-09
- 2013年7月西安赴重慶加考考生須知2013-07-09
- 廣東省2013年7月自考關于使用答題卡問題的通知2013-07-08
- 廣東省2013年7月自考關于使用計算器問題的通知2013-07-08
- 遼寧省2013年上半年自考考籍轉出工作順利結束2013-07-08
- 浙江省自考時間自2014年4月起將做調整2013-06-24
- 北京市2013年7月自考將啟用部分新教材2013-06-05
- 遼寧省自考應用本科市場營銷專業教材問題通告2013-05-08
- 廣東省2013年自學考試報考須知2013-05-06
- 河南省2013年自考免考辦理流程2013-05-02